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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千五百九十九章 明日边缘(十九)(1/2)

第3573章 明日边缘(十九)

坐在审讯室里的席勒,确实一点不急。

因为他这次是真的路过。

他相信为人正直的戈登局长,一定会还他一个清白——如果他没有被他的话气死的话。

很明显的是,戈登已经被气冒烟了。

但也正因为他是个循规蹈矩的好人,他确实也无法拿席勒怎么样。

因为他现在只是嫌疑人,不是罪犯。

哪怕可疑程度史无前例,没经过法庭审判,也有脱罪的余地,就不能把他当做罪犯来对待。

现在,有关于哥谭的各种犯罪,戈登已经有了很敏锐的直觉。

他觉得这起案子不是席勒干的,但是没有任何理由能解释,他出现在犯罪现场的原因。

总不能真的是过去当清洁工的吧?

这里就必须要探讨一个略显荒谬的问题——如果一个人杀了人,没有处理犯罪现场,而一个路过的清洁工,把现场清理干净了,清洁工算是犯罪吗?

在海洋法系当中,这种行为通常会被指控两种罪名:一种是“包庇行凶”,一种是“破坏案发现场”。

但实际上,这两种指控都很难成立。

要指控包庇行凶,有一个前提,那就是两人提前串通。

比如凶手雇佣了清洁工,或者是两个人合谋分工。

如果被指控者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没有联系,那就无法进行此类指控。

而另一个“破坏案发现场”的前提是,对方从主观上知道这是案发现场。

而能认定案发现场的只有警察。

也就是说,只有在警察来了之后,他还是对犯罪现场进行了清理,才能够指控“破坏案发现场”,否则就无法成立。

也就是说,假设席勒不是凶手,那他和维克多带着一大堆的清洁工具,清理了一部分的案发现场,是很难判定有罪的。

那么要如何证明席勒不是凶手呢?

海洋法系一般都是“疑罪从有”。

也就是说,警察和法庭都假设嫌疑人有罪,而嫌疑人要想方设法地证明自己无罪,也就是在漫画和美剧里面常常听到的“脱罪”。

其实席勒没有什么很有力的证据,能为自己脱罪。

从动机上来讲,他的邮件里还躺着对方的威胁邮件和告知地址的邮件,已经能够充分地说明两方的冲突,属于很不利于他的证据。

从能力上来讲,只要不是体型过于悬殊,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无能力犯罪。

从结果上来讲,他和维克多都出现在了第一案发现场,且拿不出不在场证明。

由于到达时间和死者死亡时间过于相近,也很难通过时间差,证明不是他们干的。

综上所述,各类证据都是很不利于席勒的。

如果这事真不是他干的,那他就不应该留在案发现场。

因为一旦被警察抓住,可供狡辩的余地就不多了。

但席勒淡定的态度,让戈登明白他必然有所倚仗。

就在戈登猜测,席勒是不是还做了别的什么事的时候,另一个警察走了进来,在戈登的耳边低语几句。

戈登先是皱起了眉,但很快抿紧嘴唇,颇有些无奈地看了席勒一眼,离开了房间。

席勒知道他是被什么叫走的。

审讯他的警察说了,琳娜一共检举了三个人,两个教授已经到案了,剩下的那个学生就是哈莉。

这个时候她也应该被警察带到了。

其实,不论是从心理学还是刑侦学上来讲,为自己脱罪的最好的方法不是自证,而是攻击他人。

把席勒卷进去的这起案子要自证很困难。

但是,要让提供证词的人也身陷麻烦,导致其证词无效,那自然就无法构成有力指控,脱罪就要简单得多了。

席勒之所以一点都不慌,还很配合地来了警局,就是因为他知道,证明自己不是凶手的最好的方法,就是抓住真正的凶手。

提供证词的琳娜,在今天晚上的凶案当中有不在场证明,但是在贝斯手失踪案件当中可没有。

她自称看到了哈莉和两名教授杀人,但那只是她的主观说法。

客观事实是,她也大半夜地跑来了排练教室,并且消失了一整个晚上,不知道去了哪里。

如果她说有人在排练教室杀了人,那么她自己也并非全无嫌疑。

甚至,她的嫌疑是最大的。

因为,比起哈莉,她和贝斯手的关系更近。

乐团的所有人都看到过,他们拉拉扯扯不清不楚。

还一起参加了布莱尼亚克支持会。

而且,她可以指证他们三个,三人自然也可以联合起来指证她。

而三个人相互印证的证词,是要比一个人的主观讲述有力得多的。

在双方都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对方杀人的情况下,双方的嫌疑就是均等的。

那么琳娜所谓的听到席勒几人预谋在今晚杀人的证词就是不可靠的,因为这有可能是她杀完人之后的栽赃陷害。

一旦证人证词变得不可靠,又没能在犯罪现场找到直接证据,那指控能成立的概率就会变得很低。

要脱罪轻而易举。

并且席勒也很清楚,他和维克多只需要摆脱嫌疑就行。

哈莉可不一样,她一定会让琳娜好看的。

席勒不信,哈莉把琳娜带走的那天晚上什么都没做。

她把琳娜放回布莱尼亚克支持会是为了钓条大鱼。

水里的鱼还想跳起来给他一巴掌,她怎么可能忍得了?

果不其然,戈登出去之后不到20分钟,警察局里的警察又匆匆忙忙地动了起来。

就连审讯室里的警察也被调走了,似乎是有什么大案子要查。

等到警察离开,席勒从椅子上站了起来,朝着之前那位老警察的座位上看了一眼。

果然,他的手机就静静地躺在那里。

他把自己的手机拿上,又坐回了原位,打开了超级管家布莱尼亚克的软件,开始询问布莱尼亚克:

“你知道哈莉刚刚说了什么吗?”

“这涉及到其他用户隐私……”

“别表现得像个愚蠢的人工客服。”席勒回复道,“也别让我觉得超级人工智能就这点能耐。”

“她说她知道布莱尼亚克支持会的人杀死了一个警察,尸体就放在钻石街比通贸易大厦楼顶的水塔里。

这和之前有个警察在巡逻中失踪的案件对上了。”

“怪不得。”席勒说,“比我更能引起詹姆斯·戈登关注的大概也就是他同僚的安危了。”

和戈登共事了这么久,席勒自问相当了解这位正义的警长。

戈登不是那种非常迂腐的人。

在他看来,在哥谭,死几个人不是什么大事。

这里没有全然无辜的受害者,更多的是恶人自有恶人磨。

基于这个原则,他最不能忍受两类人受害:一类是年龄非常小的孩子。

孩子们是相对最无辜的,一方面涉世未深,没有什么机会累积罪孽;又没有太多反抗能力,多半都是无辜受害。

而另一类就是他的同事们。

哥谭的警察里奇葩很多,各有各的缺点,没有完全的正义人士。

但是只要他们还愿意当警察,他们就比这座城市里其他人高尚许多。

与他们正义的行为相比,那点罪恶不算什么,也可以称作是无辜者。

如果有这两类人受害,戈登一定会把这一起案件的优先级提到最高。

戈登心里也清楚,死在老校区教学楼里那几个人不是什么好人。

哪怕他们是学生,哪怕他们可能也受人蛊惑,但他们是成年人。

成年人总要为自己愚蠢和邪恶的行径买单。

所以这几个人加在一起,都没有他在巡逻当中失踪的一个同僚重要。

一旦有了后者的线索,前者的优先度必须往后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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