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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一节 孕妇(2/3)

疯狂逃窜的外来难民冲进屋子寻找食物,与当地居民之间爆发了混战。

在多达数万的难民面前,小镇被彻底淹没。

没有准确数字表明当时究竟有多少人被杀,但有一点可以确定————动乱过后,小镇上活下来的人,全部都是外来者。

对于洛杉矶这样的特大型城市,美**方当然不会随便放弃。

中国方面的经验给予了五角大楼将军们很大启发。

他们尝试着对废弃城市洛杉矶发动了全面攻势,获得了近五十万头变异生物的辉煌战果,也付出了三十多万士兵和武装人员的代价。

洛杉矶城最终还是掌握在变异生物手里,它们也许还将占据那里很久,因为军队已经无力再发起第二次攻势。

美军防线已经收缩到中西部地区。

国民警卫队和各州民兵都被军队收编。

小镇上早已没有了警察,即便是后来的居民,也在第一次反击战中被冲出城市的变异生物全部杀死。

现在,这里属于另外一批身份神秘的陌生人。

陈浩文被绑在一根柱子上,用充血的双眼怒视着站在面前的那个男人。

他拥有与自己相同的姓氏。

至于名字,好像是叫做陈泽天。

这是一间颇为宽敞的地下室,是地面上一幢两层小楼的附属部分。

沿着四周墙壁,摆放着几条厚木板搭成的条形柜子,上面散落着钳子、扳手之类的工具。

几米外摆着一个满是铁锈的千斤顶,地面上到处是汽车轮胎碾过的痕迹,还有大片已经变成黑色污垢的机油。

这种几乎是全封闭的环境根本谈不上什么通风,却是作为监狱的最好去处。

除了陈泽天,地下室里还有两男一女另外三个人。

地下室里光线暗淡,他们的面孔大半被阴影遮挡住,只能够勉强看见模糊的轮廓。

但即便如此,这些人无论相貌还是身体外形,都是极其健美,令人羡慕的。

“你们这些该死的骗子!

强盗!

杀人犯!”

“我要去告你们。

我是美国公民,警察会把你们一个个全部抓起来,海军陆战队回来救我的。

你们等着吧!

这里所有的人都要死!”

“放了我!

快把我放开!”

陈浩文像疯了一样狂吼乱叫。

这种做法丝毫不能改变目前的处境。

他的双手被反绑在柱子后面,拇指被铁丝拴紧,手腕上还有坚硬的铁链。

他大口喘息着,瞪红的双眼如同饿狗一样凶狠。

然而外表上的狰狞无法对面前的人产生任何效果。

陈浩文身上有十几处明显的脚印,肩膀和胸前也渗出斑驳的血痕。

看得出来,被关在这里以前,他已经挨了不少拳脚。

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很多极其微妙的感觉。

就像两个操着相同语言的中国人在巴塞罗那世界杯赛场上相遇,闲聊之下,发现彼此都来自同一个城市,甚至是共同住在在某个小区里,属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那种。

可是,在国内的时候谁也不会觉得特殊,只有在身边基本上都是一样肤色和眼睛外族人的时候,才会油然生出极其珍贵的亲密感。

陈浩文也是如此。

二十二岁本来就是充满幻想的年龄。

从六岁被父亲安排来到洛杉矶以后,他就逐渐忘记了母语,再也没有关于自己出生地那个国家的任何记忆。

母亲总是告诉他:必须尽快学会英文,必须真正成为这个国家的一份子。

因为,美国公民是世界上最高贵的人种,无论在任何地方都能得到重视,收到保护。

父亲最终没能与陈浩文母子团聚。

据说,他在登上飞机的前半小时被警察抓住。

作为国内某城市的建筑规划局处长,拥有几千万的资产本来就值得怀疑。

而尤为令人愤恨的是,陈浩文和母亲几乎带走了所有的钱。

当然,从父亲和丈夫的角度来看,这其实也应该算是一种对亲人关爱的表现。

可问题在于,那些线不属于这个家庭,而是属于许许多多的普通人。

虽然得到了美国公民的身份,陈浩文却并不觉得幸福。

从小学到高中,他从来都是学校里最不受欢迎,永远被排除在交流圈子之外的隐身人。

白皮肤蓝眼睛的小伙伴从不与他玩耍,黑皮肤小朋友总是把他当做沙包来回蹂躏。

当年幼的陈浩文被打得鼻青脸肿回家,母亲气愤不过,怒而去找对方家长理论。

那家伙的父亲是个身强力壮,比野牛还壮实的黑鬼。

他喷着酒气对母亲大吼,用充满憎恶的声音咆哮:“滚回中国去,别来这里占用我们的资源。”

回去是不可能的。

那相当于自投罗网。

陈浩文那时候虽然不明白什么是“投案自首”,但他已经明白有钱人和穷鬼之间的区别。

他的英文一直没有过关。

无论与任何人交谈,都只能结结巴巴。

蹩脚的发音和含糊不清的句式,使他总是成为人群里的讥讽嘲笑对象。

虽然也有不少人对陈浩文表示友善,却无法让他得到真正的友谊。

这种令人困扰的局面一直持续到现在。

陈浩文没有女朋友,也没有哪个女孩对他有过兴趣。

尽管他不时会上街找几个"jinv"回来发泄,对方也总是嘲笑他说话的口音怪异。

甚至完事结账以后,还会恶意地告诉他:“你的"shengzhiqi"真的很小,老娘一点儿也不爽。

下次再遇到这种需要,你应该去超市里买块猪肉,中间钻个孔,自己随便来上几下就能解决问题。”

病毒爆发彻底改变了陈浩文的人生轨迹。

他和许多难民一起逃出洛杉矶。

在这个小镇上,他看到了那个令自己几乎窒息的女孩。

她叫宋小叶,是一个小巧纤细型的女孩,皮肤白净,有着修长的大腿,明亮双眼笑起来随时都闪烁着诱人光亮。

最重要的是,她和陈浩文一样,都有着相同颜色的黄皮肤。

追求爱情是一个充满艰辛和乐趣的过程。

陈浩文并不认为这句话前半段适用于自己。

他打听过,宋小叶属于那种刚刚从国内流亡过来的“偷渡者”。

尽管现在是战争时期,但很多固定思维仍然是没有变化的。

比如:很多人都认为美国人要比中国人过得好,那里即便是三等公民待遇也远远超过国内。

陈浩文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,顺理成章觉得,自己在宋小叶面前可以高人一等。

他很快发现宋小叶不是一个人。

这女孩身边有很多同伴,数量多达几十、上百。

尤其令人惊讶的是,这些人无论男女都很出色,尤其是在外形方面,简直堪称美貌和英俊。

那种独特优雅的气质,就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贵族恐怕也自愧不如。

以至于陈浩文常常陷入沉默,觉得自己显然是没有从大洋彼岸的母族那里得到最优秀的基因。

相同的皮肤颜色,使陈浩文很快融入到这群陌生人中间。

也许是觉得自己与宋小叶之间的差别太大,陈浩文很快把追求目标转到了另外一个女人身上。

他表现的非常殷勤,身上总是带着各种用于讨好异性的小玩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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