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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章 【番外02】他是我的哥哥(1/2)

【说明】:本章是莱娅·科瑞恩单人番外。

“哎呀——你给我轻点!”我忍不住喊了出来,后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,“我可是赫菲斯族长的女儿,你敢下手这么重?”

我趴在椅背上翘起了头,有些不悦地喝了一句,屋内的人便已跪伏一片。

“小的知错!”

“小的知错!”

“哎......行了行了,继续,也不知道给本姑娘小心点!”我摆了摆手,不耐烦地趴了回去。

那灵术师跪着爬了过来,再次拿起那根略微有点粗的刺青针。

忍着尖锐的疼痛,那家伙的手掌终于从我身上挪开,用一块柔软的亚麻布擦拭着我的肩胛骨。

又有几滴血流到了我的腰上,热热的,有点粘。

“科瑞恩小姐,请您过目。”刺青师将我拉到一面铜镜前,微躬着腰说。

我扭头欣赏着自己光滑的后背,肩胛骨刺青的地方仍有些红肿,不过图案很精致、很好看。

“雇佣兵的标志果然漂亮。”我赞道。

据说这个图案是凯伦叔叔设计的,火焰,交叉的双刀和一颗小小的骷髅。

很简单,很暴力,本姑娘喜欢。

“你过来......这里,”我指了指刺青上左边的纹理,“稍微弄精致点,这颜料颜色不对。”

刺青师推了推眼镜,再次举起刺青针在我身后摆弄着。

我已经麻木了那一次又一次的疼痛,相比起来,还是那家伙的软皮手套舒服些。

“你这颜料是什么做的?”我问道。

“是弗吉利亚帝国的一种植物,这种鲜艳的蓝色是来自德卡山脉的幽灵花,他们国家的人经常把上面的色彩涂抹在灵气球上,啊......据说是一种金属盐。”

我疑惑道:“灵气球是什么东西?”

“灵气球啊......”刺青师想了想,说道:“是风灵师发明的一种装饰物,就是将空气充到一个软皮球里,然后用灵力让它飘起来,大一点的挂在招牌上,小的就给孩子当玩具玩。”

我点点头,应道:“哦,听着蛮有趣的,下次叫我哥带一个给我。”

刺青师问:“西塞尔大人最近又接新单子了?”

趁他说话间隔,我怂了怂肩膀,发牢骚道:“昂,据说是去欧罗蒂帝国了,鬼知道他是接了悬赏,还是想跟着宝藏猎人去捞死人的钱。”

“我这个哥哥呀,从来就不着家。”我托着下巴,碎碎念道:“哎,料想你们这消息也不快,前几天,我哥带的那支五人小队一口气收了三十个单子,据说那令上有名的,可都是高等级灵术师呢。”

“三十个?

杀得完吗?”刺青师低声问道。

我撩了撩头发,炫耀道:“我哥是谁?

詹森·西塞尔好不好,西塞尔家族的雇佣兵想杀多少个,就能杀多少个。”

他又拿微微湿润的亚麻布擦拭我的后背,然后说道:“您再看看。”

我懒懒地翻过身,扫了一眼,比刚才好点。

“这个真的不会掉吗?”

“放心,我跟您保证,十年之内绝对不会掉色。”刺青师弓着腰,奉承道:“若是掉了色,您叫族长大人来抄了我的店都行。”

“行了行了,少来。”我摆了摆手,向来不乐意听这摇尾乞怜的语气,“多少钱?”

“两个金币,科瑞恩小姐。”

“这么贵?”我瞪着他,问:“之前不是三十个银币吗?”

刺青师道:“您用的这颜料,可是小的店里最好的。”

“这倒是省事儿了。”我戏谑道:“收金子,是比收银币来得痛快些。”

我从挎包里掏出三枚金币,拍到他桌子上:“三个。”

“这两个,是付给你的刺青钱。”

“这一个,”我敲了敲桌子,指着最后那枚金币,“让你闭嘴。”

刺青师不假思索便夺了那三枚金币,陪着笑脸道:“大小姐您放心,咱店里的人口风都紧,绝对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。”

......

十年了,背上的刺青没花,没掉色。

如今我二十六岁了。

我叫莱娅,出生自最显赫的灵术世家,科瑞恩家族。

“科瑞恩”这个姓氏,在格里帝国的词典中,有“火源圣器”的意思。

我们家族中有很多冶铸和魔法技艺出众的行家,若是你在费根城看到有人外衣上绣着圆形的金色纹章,那便是我家的工匠。

我住在王都费根城最北边的三号角楼,因为那里最靠近东边的赤烬城,我哥哥住在那。

他叫詹森·西塞尔,是一个雇佣兵,最厉害的雇佣兵。

雇佣兵究竟是什么样子呢?

你可以试着去想象一团火。

燃烧着的,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的火焰。

在雇佣兵的世界里,充满了热情、自信和生动,我与哥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身上无穷无尽的能量便是如此。

掌管雇佣兵团的是为兰登国王立下赫赫战功的凯伦·西塞尔,父亲每每提到这些时,都会叫我与西塞尔家族的人多多亲近些。

虽然我父亲已经是灵族族长,帝国灵术师的最高统领,但凯伦叔叔才是我见过最厉害的火灵师,比我父亲厉害多了。

他是个很果决的人,冷静中带着力量。

真不知道诺拉婶婶如何忍得了他那种邪恶到极致的杀伐果敢。

不过兰登国王也喜欢他,打心眼里器重他,王上总是喜欢强、但却老实巴交的臣子。

雇佣兵最大的好处就是,只贪钱,不贪权,看到金灿灿的钱币,脑子一热,手起刀落。

这很男人,很霸气。

詹森哥哥是凯伦大将军的独子,在雇佣兵团里年龄最小。

他很英俊,眼睛是非常清亮的暗红色。

他的脸混合着凯伦叔叔的凌厉和淡漠,也有诺拉婶婶的温柔与坚毅。

不得不说,也很男人。

与他初见时,他讲话奶声奶气的。

他管我叫莱娅妹妹,我就叫他傻哥哥,笨哥哥。

我和哥哥一样,是后辈里灵力最出众的孩子,他比我大三岁,会教我各种各样的灵术,教我将火焰焠在匕首上,这样刺到敌人身体里时会更疼。

回想起来,我第一次学火灵术的时候,把图书室烧了个精光,哥哥替我在角楼下跪了三天,父亲才准他起来。

那天,我架着他爬起来。

他踉踉跄跄,自顾自地表情潇洒,但我却在他身边嚎啕大哭。

“哭啥。”

“我就哭,哭是你傻子!”

小女孩是越哭越起劲的,我抽抽搭搭的完全收不住,越说越大声:“明明是我犯了错,为什么要让哥哥来替我罚跪!”

“族长觉得我教得不好。”

“哥哥教的很好,都怪我,是我没学好!”

哥哥摇了摇头,只好说道:“那还能怎么办呀,这火元素,是容易犯错的元素,不然为什么咱们的祖先,都是其他国家的乱臣贼子呢?”

“哥哥不能这么说,火神很伟大的。”我揍了他一拳,抹着泪说道:“你还说!

你还说!

哥哥从来都没有错,你不许自己怪自己,以后你还得继续教我其他的东西呢......”

“你还想学什么呀?”

哥哥笑了,像图画册上年轻的太阳与火之神。

“你会的,我都想学。”我撅着嘴,眼睛里啜着泪花,故意楚楚可怜地说,“我想学长弓,想学匕首,想跟你一样做个雇佣兵。”

“你想得挺美。”

“哥哥!”

“哈哈哈。”他笑得浑身颤抖,“逗你的。

学,等我伤好了就教你。”

“不过,当雇佣兵什么的,你别想了,我们兵团不收女孩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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