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二十六章 神一般的荀宣(1/2)

校园在一个山坡上,风景很好,占地面积很大。

在校外停车场停满了豪车。

还有一些保镖模样的人在聊天。

曹羽介绍道:“这学校内部安保不是我们公司,但相当到位。

除非是武装分队强袭,否则在校园内不会发生意外。

居住在城市里的学生也比较安全。

比较危险的是居住在郊区一带的子女,五年来,只发生一次绑架案件。

是一位女学生,父亲是十几家纺织厂厂主。

你明天开始工作是接送一名女学生来回学校和家庭。

绑架一般不会发生,但要注意别让别人骚扰她。”

李起问:“有什么特殊的吗?”

“她吸过毒,虽然只有一次。

但是家人的意思是不愿意她在路上做停留,以免给她或者某些别有居心的人机会。”曹羽道:“一些毒贩很喜欢这些国际学校的学生,有钱,容易上当。

他们会以办舞会的形式邀请这些学生狂欢。

然后用一个学生带动另外一个学生免费吸食毒品,直到他们上瘾。”

“警察不管吗?”

“不好管。

这些人有的就是别有目的在国际学校就读的学生。

邀请同学开舞会是他们经常做的事。

吸食大~麻、摇~头丸也比较平常。

警察突击过几次,一来是对方未成年,二是大部分人非富即贵,三者还有涉外因素。

四是根本无法证明是谁在舞会上提供的毒品。

你这边看见的保镖,有部分是我们公司的,有部分是他们家长私人雇佣的。

最主要目的就是制止孩子放学后,不经过家长允许私自活动。

必要时候可以动用暴力……你这个目标比较特殊,她有不错的跆拳道身手,红黑带。

我们几位保镖跟了几天都受不了。”曹羽道:“走吧!

明天按照地址接委托人,到时候只有你的签字,她才能出校园。

你也算是她临时监护人。

我原本想教你几招防身术速成,以对付她的野蛮。

不过现在看,你最好还是凭借你骗了十万块钱的智慧。”

李起小心问:“曹小姐对我可是有所不满?”

“我对赌博的人都不满,对老千一样,不是只针对你。”曹羽回答:“开车,到训练基地。”

……

荀宣看台下三十位整齐站立的男女,身边是陪同的苏磊和江山。

荀宣身份只有三天王和大老板知道,其他人都以为是小老板。

荀宣坐在椅子上,手拿一个话筒:“我刚才参观了大家的住宿,很不错。

相当整洁干净,辈子叠的方块一样。

别说是吓死歹徒,连蟑螂都能被吓死。

不过你们除了叠被子,还会什么?

只还会把对方打得象猪头吗?”

苏磊脸色有点难看,他是这几天的主训官。

曹羽到了,默默站立在荀宣的身后

荀宣拿出一张纸道:“队列训练,练队列干什么?

你们妄图以整齐的步伐把楼板震塌吗?

意志训练,嗮太阳。

三十个傻瓜没有一个人涂防晒霜。

你们想得黑色素瘤英年早逝吗?

或者你们认为你们作为贴身保镖的薪水还买不起一瓶防晒霜吗?”

“报告!”一个女生大声喊道。

“说!”荀宣道。

“良好的内务是为了我们拥有更强的战斗力,良好的队列能增强我们的信心和荣誉。

锻炼意志能让我们勇往直前。”

“哈哈!”荀宣笑的东倒西歪:“长的不错,叫什么名字?”

“报告,夏青。”

“傻大兵!”荀宣转头道:“苏天王,加你这里就是三十一个傻大兵。”

“……”苏磊额头青筋暴起,险些一脚把荀宣踹下台。

“不要不服。”荀宣慢条斯理站起来道:“贴身保镖不是军队,不是军人。

没有荣誉,只有金钱。

你可以闲暇看AV打手枪,拿黄瓜捅自己。

只要你能完成保镖的责任。

都给我听好。

只训练两条。

第一条,发现可疑人员。

第二条,寻找最合理的掩保护手段。

其中第二条,包含了意识、计划、撤退、掩护、飞车、格斗、防御、武装抗击。

每一点你们都要重新学,因为你们就是一群菜鸟。

夏青,你告诉我,当你保护雇主在商场到停车场之间遇到两名歹徒,你会怎么做?

记得,你就三秒的思考时间。”

“我会……我会迎上歹徒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对方有什么武器?

你怎么知道对方只有两个人?

你怎么知道你能打败他们?

这就是典型的自大狂害死雇主的保镖,杀你能值钱吗?

猪肉一斤十块钱,你卖的到那价格吗?

你挂了,我们还得赔偿抚恤金。”

“报告!”一男人出列。

“姓名,说话。”

“林仔,遇见这个情况立刻让雇主混入商场人群,并且向商场安保人员求助。

必要时候可以制造混乱,掩护雇主逃生。”

“还行,有个把聪明人,不过用时太久,我们已经准备好了抚恤金给你老妈。”荀宣道:“所以,第一条,发现可疑人员最为重要。

除了后勤情报支援外,在现场的你越早发现可疑人员,你和你的雇主就越有生还的希望。”

夏青道:“报告,如果对方藏有武器,怎么发现?

难道见到人就躲吗?”

“苏天王,一人给他们一件外套。

然后发下去十把匕首。

我去厕所。

记得要把匕首藏好。”荀宣站起来去厕所。

大约十分钟后,荀宣提了裤子出来道:“曹羽,帮我把椅子拿下来。”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E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