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制立于细微,兴起于衰颓!(2/2)
唯有秦王政眼露异色。
他们都很清楚,孝公时曾颁布招贤令,曰:“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,吾且尊官,与之分土。”
于是,商鞅因此而至。
“商鞅有思,主张刑无等级,此乃法家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!
有言:民一于君,事断于法,是国之大道也。
又有:行刑,重其轻者,轻者不生,则重者无从至矣,此谓治之于其治也。”
“孝公得之,乃废井田,开阡陌,不与旧奴之主。
此法其实改弦易辙,意义不小,去了奴主之能,释放了土地之利!”
“废世卿世禄,言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,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。
乃以军功授田宅,分而二十级,各有待遇,瓦解旧日枷锁,振奋秦人之心,使之用心用命!”
“颁布《分户令》,令奴隶得释,乃得万千兵员!”
“废除分封,推行县制……”
……
这一桩桩,一件件,不断自陈错口中说出,他体内的那一缕天道之力竟是逐渐膨胀,宛如树苗得水,越发茁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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