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 永不加赋(2/2)
本质上来说,赋是田地所出,征收上缴朝廷。
役,主要是地方差役等,折银代役,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。
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,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,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,朝廷加,地方加,天天喊穷年年加征。
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,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,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。
这里面水太浑,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,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,北方是役重赋轻,但到了明末,已经一团糟,南北都是水深火热
“赋役制度要改革,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,固定赋税,摊丁入亩,永不加赋。”
这话一出,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。
以前朝廷也好,地方也罢,财政一踏糊涂,每次办点什么事,就加征摊派,从来如此。
永不加赋,那以后没钱怎么办?
修宫殿,修河道,修城池,甚至打仗,钱不够不摊派加征?
至于摊丁入亩,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,关键是赋税总额,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,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,这财政缺口怎么补?
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。
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?
本章已完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