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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池中的死尸5(2/2)

在门口花瓶旁的书架上边。”

“那太好了,实在对不起您。”

于是,保姆挂上了电话。

这时,方绫一看表,已经快凌晨1点了。

平时她也常常在这儿留宿。

但今天家中不能没有人,于是她决定马上回去。

她便穿好了衣服,离开了601室。

因为当时袁顺走时没有带钥匙,于是她便半掩着门离开了。

从袁顺住的公寓到方绫家,大约有300米远,快步走5分钟也就够了。

她来到家门口时,也就是1点左右。

这个时间和派出所的两名巡警所说的时间是一致的。

“上述事实就是这样的。

不过,我穿着母亲的结婚礼服,去和袁顺先生闹着玩儿,希望能够理解。

我们之间很熟,这样做不算什么,但摊上了这件案件,确实很麻烦。

另外,我一开始对刑警说了谎,这也是万不得已,实在对不起。”

上述就是方绫的辩解。

在刑侦支队,一般认为她的辩解还可以理解,与前后的证言并不矛盾。

从几个角度来看,没有什么牵强附会的地方。

她一开始对警方撒谎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
加上保姆的证言,看来方绫说的都是实话了。

——方绫家什么时候给你开工资?

“每月的30号。”

——10月30号给了吗?

“给了。”

——当时你打算拿着工资袋回家的吗?

“是的,每次我都这样。

把工资存在姨姨家,请他们帮我存一下,并将其中的一部分给我姨,作为我的生活费支出。”

——那么你是在哪儿、在什么时候发觉工资袋不见了的?

“到了姨姨家2个小时之后,当时姨夫全家人包括我在内都已吃完饭、喝了酒,然后我们就都准备休息了。

当只剩下我和姨姨两个人时,我便从手提包里掏工资袋。

每次我都是交给姨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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