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章

第二百四十四章 如此这般(2/2)

魏华涵摸着下巴思索着:“那意思是,所里的人也都知道了?”

“嗯啊!”杨小天附和道。

“我去,我自已一个人怎么做事都没事,那所里都知道我和她谈朋友,如果我倒霉了,会不会影响她啊?”魏华涵忽然来了一句。

杨小天无语道:“想什么呢,你们就只是谈恋爱,又不是结婚,再说结婚了不也是还能离婚吗?”

“也是!”魏华涵点头,继续开车,开出几十米后才想起来,郁闷的对杨小天说,“我说小天啊,你这话什么意思,我还没结婚呢,你就咒着我离婚啊?”

杨小天“哈哈”笑了起来。

杨小天又在南湖待了一天,然后就回蓝市了。

在回蓝市的路上,他接到杜重智的电话,电话中杜重智说,杜天痕打电话给他了,想让他放弃上诉。

杜友斌对杜重智和杨小天的犯罪,在各方面关系的作用下,是不会被判成“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”,这不和谐。

而是会被定义为“故意伤害罪”。

故意伤害罪,只要不致人死亡,一般来说轻伤三年以下,重伤三到十年,特别重到严重残疾的,才会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。

不过现行法律的原则是少死,一般杀一个人也不会判死刑的,死缓了不起。

按照法医鉴定,杜重智和杨小天虽然没有残疾,但身上伤痕比较多,已经影响容貌之类的,算毁容了,所以正常判下来应该是四五年的样子。

杜天痕就想走个积极赔偿的路线,只要获得受害人的谅解,然后再走走关系,判个两年,然后减免半年,坐牢一年多出来,也不是多大的事。

至于他个人。

他根本不操心,他了不起算是买凶杀人,不,常立群又没有杀死人,怎么能算杀人呢?

潘瑞广的受伤和他委托常立群抓人没关系。

我国法律又没有“买凶杀人”这个罪行,所以最多只能算是故意伤人。

但关键又没人受伤。

所以他是一点都不担心,了不起罚点款呗。
本章已完成!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章
E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