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五章:古怪的教会(1/2)
萧如尘看着王志正色问道:“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影子里有这种东西的?
还有在此之前,你有没有遇见过一些不寻常的人?”
王志回忆道:“这东西在我影子里已经有十五六天了,可是我也没得罪谁呀!
也没有遇见什么不寻常的人。”
萧如尘目光如炬的盯着王志:“你在仔细想想!”
王志都快哭了:“我平时来往的都是认识了很多年的朋友,他们不可能害我,就算是想害我他们也没这个本事啊!”
萧如尘:“你在往前想想,往你中孽之前的前十天想。”
王志皱眉寻思着:“也没遇见过什么特别的人啊,还是那些朋友。
大概二十天前,我去教会看望了一下儿子。”
王志这么一说我似乎隐隐的抓住了一丝线索。
不过说到这里,得从我哥结婚前开始讲起。
我哥结婚的时候大概是在七八年前,对象是在教会里的一个姑娘,名叫婆罗沙。
从名字上听起来就很古怪,俩人认识了不到半年就打算结婚了。
不过那时候我哥可以说是要长相没长相,要钱没钱的时候。
就连个稳定的工作都没有,我们也不明白人家小姑娘到底看上了我哥哪了?
要知道结婚可是要花不少钱的,就是不算上给女方的聘礼,光是摆酒席请婚庆最少也得花个三五万的。
可问题是我二姨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呀!
虽然有两套房子值不少钱,可毕竟房子是不动产,总不能把房子卖了来结婚吧!
一套房子用来住,一套房子用来租,这样好歹每个月能挣个三四千的。
要是卖出去可不就等于杀鸡取卵了嘛!
对此我二姨坚决不同意,我哥手头上也没啥钱,工作时有时无的能够自己花的就不错了。
于是我哥带着这个婆罗沙就来到襄阳找我们帮忙了。
说他打算结婚了,这次特地把她带过来让家人瞧瞧。
话是这么说,其实就是希望我舅舅、我妈还有大姨这几家能够资助他们一下。
都是一家人我们肯定得帮忙了,总不能看着我哥因为这个连婚也结不起吧!
所以说我们和这个婆罗沙也算是有那么几面之缘。
几家人之所以愿意资助我哥还有另一层面的原因,那就是这个婆罗沙让我们都非常的满意。
非常有礼貌、人也勤快,长相谈吐都没的说,可以说配上我哥是绰绰有余啊!
所以我们一大家子人,对此是大力的支持啊!
我妈、大姨、舅舅、舅妈、姥姥、姥爷一行人都杀到了海南去了,来帮王志完成这桩婚事!
(那时候我姥姥、姥爷都还健在。)
我那时候因为还没大学毕业,抽不开时间参加我哥的婚礼,不过据说婚礼举办的还是比较成功的。
这些都不是重点,重点就是俩人结婚以后不到半年就有了孩子。
当今这个社会,未婚先孕也不算什么不寻常的事情。
于是乎我哥就有了儿子,名字叫王源。
先澄清一点,我哥的儿子可不是tfboys里面的王源啊!
起这个名字的时候,那个组合还没火呢!
孩子在一岁之前,二姨家过的可是都非常愉快的。
我哥也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,婆罗沙就在家里带孩子,顺便照顾一下二姨。
虽然婆罗沙平时在教会里都是吃素的,可是为了能让孩子有奶吃,也破例的每天喝一些鱼汤。
二姨也抱上了自己的宝贝孙子,别提有多高兴了!
这本来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吧,可惜好景不长!
大概孩子三岁那年,婆罗沙就经常的带着孩子去教会。
之后就再不允许孩子吃肉了,跟她一样必须每天吃素。
对此我二姨当然不乐意了,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,营养均衡才是最重要的。
再说了我们可以尊重有宗教信仰的人,但是也不能允许自己家的孙子在还没有自主选择判断的能力之前,被人灌输宗教思想吧!
至于他喜不喜欢教会那是以后的事情,等孩子再大一些有了独立的思想之后,如果孩子喜欢我们也不反对孩子进入教会。
为了这件事情,二姨和婆罗沙吵过不少次架。
两人的关系也闹得越来越僵,不过孩子毕竟是他妈带,我二姨也没这个能力带孩子,所以孩子平时是吃不着肉的。
二姨也就等着他妈不在的时候偷偷地喂孩子一些荤菜了。
可是后来被婆罗沙发现了,又是大吵特吵啊!
我说的这些,只不过是噩梦的刚刚开始。
到了后来婆罗沙就变得越来越过分了,她在教会工作从来就没拿过一分钱的工资。
拿我哥的钱买菜做饭,也只是做她自己和王源的,至于二姨和我哥,那就他们自己解决去吧!
我哥夹在中间是左右为难呐!
一方面觉得我二姨的做法没什么不对的,也觉得婆罗沙的做法有些偏激。
但是另一方面毕竟自己和她已经结了婚,而且连儿子都有了。
所以呢就算是自己的老婆有些变化,也还是不希望这个家庭就此破灭。
为此我哥还特意和婆罗沙私底下谈过这么几次。
主要是想知道问题出现在哪里,是不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对,有没有一家人和好如初的可能性。
对此婆罗沙也给出了她自己的回复:“只要把咱家的两套房子都献给教会所有,我就会把你妈当做我自己的亲生母亲来对待。
从此之后我们一家人都为教会工作,教会也会庇护咱们家人的。
其实我是神的孩子,我们都是神的孩子!
所以我们的一切,也都是神的!”
不得不说她的这种说法实在是有些骇人听闻。
我们可以有信仰,可以信仰神灵,但毕竟我们都活在这个社会里,总不能把自己的一切全部献给神吧!
所以王志怎么可能答应婆罗沙这种荒谬的要求,很干脆的就拒绝了。
婆罗沙也没有死心,开始劝说起了二姨。
我二姨也不傻,拒绝的比我哥更干脆。
后来婆罗沙就不干了,死活都要和我哥离婚。
事情已经闹到了这个地步,已经没有任何的挽回的余地了。
接下来就是牵扯到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。
法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,还是倾向于教会这边的。
毕竟我哥家也算是一个特殊家庭,我二姨自己都得需要我哥的照顾,如果说把孩子判给了我哥,那我哥那还能腾得出时间挣钱养家呀!
至于婆罗沙这边,她本身身体健全,也没有什么除孩子以外的拖累,再加上教会愿意帮助她一同抚养孩子。
所以没有任何悬念的将孩子判给了女方。
男方只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,而且每个月还要交付给女方八百元的抚养费!
所以除了我哥和二姨自己提起王源以外,我们基本上是不敢提起有关于王源的事情的。
毕竟这是我哥和二姨最大的痛处!
关于这个教会,我们家没有一个人不觉得有问题的。
从阴谋论的角度来讲,我哥的这场婚姻很有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阴谋!
首先是婆罗沙这个各方面看起来都还不错的姑娘为什么选择了我哥,也许她或者教会从一开始看中的并不是我哥,而是他们家的两套房子!
虽然我哥他没什么钱,可是这两套一百大几十平的房子的价值加起来,两三百万还是有的。
从这种动机出发婆罗沙很有可能是带着教会的任务,才和我哥在一起的。
好在是国家出 台的婚前财产公证起了不少作用,再加上房产是我二姨的房产,并不是属于王志所有。
不然的话婆罗沙光是这么一离婚,就可以分走一半的财产。
算算看三年挣了至少一百五十万,平均下来每年五十万的工资,那可不是一般人随随便便就能挣到的!
至于婆罗沙为什么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,稍稍动动脑子也不难想出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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