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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十六回:双手推开窗前月(五)

“唉!

前世冤孽呀!”明公爷叹息:“你就成全本公这最后一段情吧!”

“好吧!

看在你送我那七星烟壶。”信留君装作委屈:“女人就不争了。”

“送你可不行,四百两。”明公爷说:“本公亏数百两,忍痛割爱。”

“哪支破烟壶,四十两都不值,别说四百两了。”

“不对呀!

当时我们争得你死我活的,你还说最少值八百两。”

“人争一口气,佛争一炷香,本来只三十两的东西,争到头来要八百两。”

“奇怪了,信留君,你想用八百两买下的宝物,如今便宜一半反而不要。”

“便宜一半,明公爷,我还不懂你的坏心眼,我要八百两是取‘发’的意思,因为八与发同音,但若换成四百两,就成了‘死’的含义了。”

“唉!

这些年来我们为争一口气的冤枉钱,应该有数万两吧!

值得吗?”

“明公爷,不值得就别同我争,这清倌人我以一万七成交,把她给梳头了。”

“放屁,本公不答应,再加再加,老鸨,本公再加一千,一万八千两。”

“明公爷,即使动气也不该拿银子来动气,你花上一万八千两白花花的银子,清倌人弄到手了又破不得身,顶多双手推开窗前月,无法激起千层浪?”

“信留君在打官腔?”陈单听得糊里糊涂:“什么双手推开窗前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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