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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5章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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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君说看一眼陈晶说:“毕竟陈晶跟哥也是老关系了啊,况且陈晶也没损害她什么。

她们俩都想跟哥成一对,那就自由竟争呗。

哥自从糗了她梁纤露以后,也再没有和陈晶发生过什么了。

至于那时间还让陈晶住在镇上那事,也纯粹是怕她想不开走极端。

因为她实在太可怜了,离了哥,她几乎活不成。

这也是为啥梁纤露敢搧她嘴巴的原因。

然而,有一次在市里的步行街,哥和梁纤露在一起鬼转时遇到了贵千金冷飞飞。

冷飞飞那天是单独出来的。

她看见哥以后,立马就热情地迎了上来,和哥拉着手说知心话。

哥当时灵机一动,想试一试梁纤露敢不敢像对待陈晶那样对待冷飞飞。

于是哥强行地把冷飞飞拥入怀中,并在她的腮上吻了一下。

这让冷飞飞比较尴尬,她批评哥不该这么做,因为咱们俩如今已是普通朋友了。

哥便假意跟她道歉。

同时哥回过头来,看梁纤露有什么反应。

狗日的,这个雀子真是比较夸张,她不仅没有感到不快,并且还主动跟冷飞飞示好,夸奖冷飞飞貌若天仙。

夸得冷飞飞眉毛直皱。

回去后,她也没对哥兴师问罪。

我的肉吔,然而陈晶就不是这么回事了。

陈晶在没有和哥发生任何事情的情况下,甚至搬回娘家以后,还受梁纤露的穷追猛打。

哥也不知道,梁纤露为何要如此和陈晶过不去!

也许是如果金爷没有摔倒,那哥和梁纤露就还能撑一段时间。

那么。

被她视作赖皮狗的陈晶恐怕就没戏了。

但如果哥和梁纤露真鼓捣出了孩子。

那事情就更麻烦了。

这是因为事情的发展是不以哥的意志为转移的。

金家老大夫妇的阴谋实施后。

连哥自己也变成了赖在这幢房子里的赖皮狗,现状如此不堪,还遑论其他?

也许有人会说,如早点把梁纤露娶回金家,并且梁纤露在金爷面耍点手腕,为咱们俩争点资产,那事情就好办了。

哥也想过这个问题。

但仔细考虑之后,哥觉得这还是不靠谱。

理由是。

年纪轻轻的梁纤露怎能斗得过金家老大夫妇及其他人?

在金爷身体式微之初,老大夫妇就接管了一切,并通过法律途径把那事定格了。

加之老大夫妇都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了,社会关系盘根错节,在本地有很广的人脉,很多政府职能部门的人都和他们关系特殊。

这一点是肯定的。

因为哥也没做几天金家公子,就在这方面有了感觉。

有一钵子人要主动跟哥结交,办起事还主动给哥提供方便。

在后来整红脸的那事上,那些朋友也是出了点力的,

所以哥以此推断。

足可发现老大夫妇的神通广大。

哥本人及其他下三滥的人想搏一把,跟他们斗。

结果肯定死得很难看。

哥听小妹妹说,金爷在摔倒之前还力保把车及黄镇街上的这套房子留给哥,并不追究梁纤露的钱。

但老大他们就是不答应。

僵持了一段时间后,金爷就摔倒进了医院,变成了植物人。

然后老大他们就开始做大动作了。

所以说,在咱们这儿没啥道理可讲,一切均可有可能。

关键是看你有没有钱、肯不肯掏钱;人脉广不广,能量够不够大!

哥那天在祭拜翟苏云及梁莺这对苦命鸳鸯时,哭得很惨,又做了怪异的举动。

加之武凤当时又对哥做了过于亲密的动作。

这些导致梁纤露气得拂袖而去。

之后哥开车回去,你们不放心哥,就叫武凤陪哥回黄镇。

那天在车上,武凤真是把哥照顾得不成样子。

并且她跟哥说,下次如果再伤心,可以躲到她怀里痛痛快快地哭!

天生她是个非常疼爱帅哥的人。

到黄镇后,武凤更是跟哥商量,说她晚上不走了。

但哥硬是没有满足她。

由于考虑到可能跟梁纤露没戏了,哥到达黄镇后,就叫陈晶立马杀过来。

令哥感到欣慰的是,陈晶立马就是以豹的速度赶了过来。

另外,陈晶和武凤之间什么矛盾都没发生,她们俩还一道帮哥收拾屋子。

哥当时真是比较感激武凤,因为如换作是梁纤露,恐怕早就和陈晶打起来了。

当天下午,哥给了武凤几张大钞,叫她花点钱自己打车回家。

连走时,她也没说别的。

她只是悄悄告诉哥,她如今也是名花有主了,但是可以随时和哥暗通款曲。

狗日的,她人是够大方的,但她却把哥看扁了。

哥岂是那么乱及不负责任的人?

把陈晶叫回来,哥当然是决定了就要跟她过下去了啊!

哥太累了,不想再折腾了!

这也是拜翟苏云与梁莺所赐。

哥以前是不相信有啥爱不爱的,因为特殊的经历告诉哥,一切人、一切事几乎都是冲着利益来的。

有人曾套用《红楼梦》中的话,说咱们金家就像贾家的东府,除了门口的两个石狮子是干净的,其他的人和事都是肮脏的。

狗日的,这话打击面也实在太大了。

当然,在说这话的人看来,哥和陈晶也不是干净的人。

以前哥并不认可这些,也正是因为翟苏云之事的发生,才让哥相信了此言非虚。

相对于翟苏云来说,哥绝对是一个没出息的人。

人家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;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归宿,并因性格原因与现世格格不入,便直接放弃了生命。

那样做绝对是干净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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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曾经的恋人梁莺,原先是被尘世间的肮脏所侵蚀,身不由己了一阵子,也快要变得肮脏了。

当得知翟苏云那么做了时,她便果敢地来了一个殉情。

他们都把自个儿的身子交给了那个清澈的、宽广的长江内湖。

尽管比较惨烈,但足以表明他们是无比干净的人。

现世间的人,基本上没有谁可以望其项背。

哥在他们这对恋人面前,肯定是自惭形秽。

试想,当初哥只是拿刀割腕了一次,但那也是用来吓唬人的。

那之后,无论哥活得窝囊也好,狂乱也罢,哥从来都没想过让自己干净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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