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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0章 什么?对方律师又要进去了?(8K4大章)(4/5)

他实在没心思跟对方做无谓的争吵。

如果吵架有用,何必来法院呢。

见两个当事人还想嚷嚷,高鹏飞连忙出言阻拦:“二姑,姑夫,你们忘了我是怎么吩咐你们的吗?”

“这不是还没开庭吗……”

高静雅都囔道。

高鹏飞压低声音告戒道:“总之如果不想加刑,那么从现在开始,就注意你们的态度,这很关键!”

“好好好,听你的。”

高静雅没有固执。

两人说话间,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走了进来。

很快,时间来到了十点。

“全体起立,请法官和陪审员入庭!”

书记员站起身,高声道。

所有人站了起来。

接着,法警推开审判庭侧前门,几道穿着法袍的身影迈步而入。

走上法台,各自落座。

其中坐在居中位置的便是本次庭审的主审法官,也是刑一庭的庭长,郑超平。

“请坐。”

郑超平点点头,随后敲响法槌,沉声开口:“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,西山省太安市万柏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,依法公开审理被告杨俊平、高静雅侵占房产一桉。”

“现在,正式开庭!”

接着。

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,核实到庭人员身份。

而后。

罗大状站起身,双手捧着起诉状开始宣读:“今年X月X日,被告人以其女儿工作不方便为由,向我方当事人的父母借了位于万柏林区逸辰云着小区,8幢1单元1902户房子……”

“本月X日,一号被告人杨俊平给我方当事人母亲打电话,要求其采购电视机、洗碗机等家用电器,并封好阳台,遭到拒绝后,两名被告人心生不满,在小区内传播是非,败坏我方当事人及其父母的名声……”

“本月X日,我方当事人首次明确提出,要求被告人搬出去,归还房子。”

“遭拒。”

“后续……”

“被告人的行为,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,请求合议庭依法判处其罪名成立,返还房产,并赔偿相应损失。”

郑超平缓缓点头,随后看向被告方,开口道:“被告方,对于起诉状你们有何异议?”

杨俊平和高静雅都没有说话,看向他们的律师。

在法庭上,除了必要的陈述环节之外,一切发言由律师代劳。

“有异议!”

高鹏飞起身说道:

“借房子,是杨俊平借的,高静雅只是陪同前往。”

“拒绝归还房子,也是杨俊平的主意,高静雅曾劝阻过,但未果。”

“因此我认为,高静雅不构成侵占罪。”

闻言,罗大状眼眸之中闪过一丝诧异。

弃车保帅?

这个辩护策略,倒是让他挺意外的。

不过回过头来想想,貌似这么做,确实是对被告方最利好的一个选择。

看来,对方这位律师倒是挺有想法。

只可惜,有想法,不代表一定会成功。

罗大状玩味一笑,内心已经有了一些初步的应对想法。

法官郑超平沉声道:“鉴于被告方对起诉状存在异议,现在围绕双方分歧点展开法庭调查。”

“原告方,你们有证据要出示吗?”

“有。”

罗大状开始举证。

报警回执,相关录音录像等证据相继在法庭上展示。

这些证据足以证明,存在犯罪事实!

对此,高鹏飞没有提出质疑。

侵占罪是铁定存在的,他自然不会在这个上面白费口舌。

重点是减刑,以及帮高静雅脱罪!

接下来才是重点。

“辩护人申请证人出庭。”

“同意。”

很快,证人在法警的带领下走入审判庭,居然是杨冉!

她签署了保证书之后,高鹏飞率先开始提问。

杨冉做出回答。

“……那天晚上,我爸妈吵得很凶,我妈一直在劝我爸,说我们搬出去住,把房子还给人家,可我爸不同意,后来差点打起来……”

她的证言,主要就是为了证明,在侵占房产这件事情上,主要是杨俊平的主意,高静雅是反对的,只是没能劝成功。

“法官阁下,我问完了。”

高鹏飞话音刚落,罗大状便开口道:“反对!

证人系被告之女,身份特殊,我认为她的证言不足以采信。”

还未等高鹏飞说什么,罗大状紧接着便说道:“原告方申请证人出庭。”

郑超平同意了。

接着,杨冉退庭,新的证人出庭。

这次出庭的,是长风街派出所的周铮。

根据他的证言,不管是首次出警,还是后续的讯问,都可以看得出来,高静雅在这个事件当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。

甚至于,更像是主导者!

除此之外,周铮还说明了另一个很重要的情况。

那就是在对高静雅进行讯问的过程中,后者表现出来的态度,完全是一副不知悔改的样子。

而且也能看得出来,对于霸占别人房子不归还这件事,她从心里觉得自己没做错,相反,还理直气壮。

这个证言,跟杨冉所说,完全相反。

“根据周铮警官的证言,加上此前所展示的视频,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。”

罗大状进行了总结。

“二号被告人高静雅,对于霸占房子这件事,并没有半点抗拒、拒绝或者不满的情绪,甚至我有理由相信,她是占据主导地位的。”

高鹏飞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。

双方都有证人。

但被告方证人跟被告是直系亲属关系,而原告方证人是派出所民警。

在双方证言相互冲突的情况下,合议庭更倾向于相信谁的证言,并不难猜测。

局势已经对他们这边不妙了。

不过高鹏飞不会这么轻易放弃,他还是尽全力为两个当事人辩护。

只可惜,有斗志是一回事,但能不能绝地逢生,反败为胜,是另一回事。

面对罗大状的勐烈进攻,高鹏飞心态逐渐崩了,应对起来也愈发慌乱,毫无章法。

罗大状的恐怖,只有真正跟他交手,才能体会。

败了。

败得一塌涂地。

好在两个当事人倒还算听话,没有整什么幺蛾子,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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