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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五十章 诉讼(2/3)

穷人等急了,尸体不能砸在自己手里,于是也去找邓析。

邓析就回答:他不找你买,能找谁买呢?

同一个事实,邓析用角度不同,制造出两种结果,每一个似乎都符合逻辑,但合在一起说就扯淡了。

从而也可以知道这鼻祖是个很没有原则的人。

当然,当讼师有原则的人不多。

很幽默的是邓析也收律师费,大案是成衣一套,小案子或上衣或裤子。

据《吕氏春秋》记载:“郑国大乱,民口喧哗”,问题不解决不行了,于是就把邓析杀了。

罪名……没有罪名。

……

律师团是大,但是上场的只能一人。

这人就是阳平商业协会的席讼师,阳平大学的客席教授刘浪。

从小这破小孩就非常叛逆,不仅提问题把先生难倒,而且还对官府政策挑三捡四。

十岁那年梅田乡生盗窃被抓之事。

盗窃的是他姑姑,他就写了状纸到官府,说自己姑姑是清白的。

官府不理,他竟然送状纸到提刑司,状纸上说,他姑姑不可能盗窃主人家中的珍珠,因为珍珠很难销脏,而姑姑又舍弃金器不拿,不和常理。

还有珍珠虽然是姑姑屋子搜出来的,但是试问怎么有人可能将贼赃放在一眼就能看见的床上。

提刑深觉有道理,于是亲自来查,最后证实其姑姑的清白。

刘浪一上场就对苦主叔叔提问:“郑氏(第一名死者,身份母亲)是不是久咳难止?

还时常出血?”

“是”

“儿媳妇是不是对她很不好?”

“不是”

“你胡说。”刘浪道:“我这边有你们村族长头人的证明,儿媳妇常在外人面前说自己婆婆是老而不死,说话尖酸刻薄。”

叔叔回答:“婆媳之间矛盾家家都有。

郑一(第二死者)很孝顺,媳妇不敢说什么。”

“也就说郑一不在,媳妇就敢说什么,甚至是做什么了是吗?”刘浪逼问:“甚至说了一些很难听的话,让自己婆婆伤心之下,感觉拖累了自己儿子,而后上吊自杀?”

“不可能。”叔叔坚决道:“我大嫂不是那样的人。”

“可是据我们调查,在她死的三个月之前,她去买过砒霜,还一路对人说,儿媳妇不好,她要死给她看。”

叔叔道:“那是想让郑一好好教训下他婆娘。”

“也就是说,郑氏在土地被并之前,确实是有过想自杀的行为,是吗?”

叔叔叹气点头:“是”

刘浪抬头道:“大人,不仅儿媳之事。

左邻右舍都知道,郑氏脾气不好,一次耕牛借不到,就跑到族长家闹。

被赶了出来后,就要在族长家门寻死。

后来族长没办法,才把耕牛先给她家用。

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,郑氏的死不全是张俊的过错。”

郑氏名声不好,一哭二闹三上吊在郑村都使用过,甚至为了点芝麻的事,都要在别人家哭闹。

刘浪提供了很多画押人证证明了这点。

这是提刑卷宗内所没有的。

大理寺卿显然同意刘浪的说法,有可能是张俊,也有可能不是张俊导致郑氏间接死亡。

……

第二死者,刘浪提出了无责任论。

郑一是因为认为自己投告无门而死,并非张俊责任。

刘浪提供很了很多证据,他居住的客栈伙计可以证明郑一话语和情绪很颓废。

特别是知道李纲劝告他暂时不告后,精神就垮了。

投诉无门,不了解事实就妄下判断,是导致他死亡的真正原因。

刘浪道:“张俊将军深负密职重任,而如此军国大事李相自然不敢明言,那不是一个人,而是三万禁军兄弟的生死。

李相身为宰相,不仅到君前请命,而且还百忙之中特意去安抚郑一,赠金银,允诺李纲一日不死,此案终究有再审之时。

但郑一执著钻牛角尖。

他认为官官相卫,没有一个说理的地方。

为表达不满,最后在李相门前上吊。

大家要看到这点,他在李相门口上吊,而不是在开封府前上吊。

说明他不仅不感激李相做的,而且还对李相很不满,此人忘恩负义。”

大理寺卿摇头:“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无法伸张,并非……”

“大人说的好。”刘浪道:“郑一是因为郑氏的死而死。

但我们先前就证明,郑氏的死有可能是张俊的责任,也有可能不是。

所以郑一是否张俊间接害死,只要弄清楚郑氏是不是张俊间接害死就可以了,是这样吗大人?”

陪审几人听了都感觉有道理,如果郑氏之死和张俊没关系,那郑一就是诬告,和张俊自然就更没关系。

大理寺卿点头:“是这样”

“死者已死,我们猜不到她心里是怎么想的。”刘浪道:“但我有证据证明,郑氏死前一天,和儿媳有激烈的争吵。

在同一天,郑氏因为孙子被人打了,和人吵架,被人反打了一巴掌。

也在同一天,郑一丢了帮郑氏买药的二十文钱。

也是同一天……所以郑氏的死就有五个可能。

如果把郑氏的死全推给张俊,我觉非常不公平。

大人知道很多人自杀,都是一时想不开。

如果救活后,一般都不会因为同一个问题再去自杀。”

“恩”农村妇女里自杀的人还是比较普遍的。

一方面是家庭暴力,还一方面是地位低下,生活窘迫。

即使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,农村妇女喝农药自杀事件也是屡见不鲜,有的理由还说得过去,有的根本就是性子火暴,动不动就玩命,起因就因为芝麻绿豆的事,甚至是一句话。

大理寺卿还是比较精明的,他说:“也许有多种可能,但是失去田地这个原因肯定有。”

刘浪点头:“此事确实是张俊做事不妥。”他很爽快承认,这个不能否认,即使有办法否认。

欧阳特意交代了这点,因为欧阳认为这么公开的案子不能赢了官司丢了名声。

刘浪说的都是事实,似乎提刑有些失职,但实际也没有。

提刑只收集对被告不利的证据,辩护自然就是收集对被告有利的证据。

一场堂前辩论后,大理寺卿就提交了自己的意见。

郑氏和郑一的死张俊有一定的责任,但是并非主要责任,毕竟郑氏自杀距离土地兼并有已经五天的时间。

赵玉看了上表,暂时不表意见,两天后皇家报出炉了庭审过程。

而后皇家报对民间的声音进行了收集。

大部分人认为张俊不是无辜,但也不宜重判。

有部分人认为,张俊有大功社稷,可以不追究。

也有人认为里面有内情,不排除官官相护的可能,这部分论调很少,宋对诉讼制度有严格的要求,比如涉及到甲州实权人物的亲戚,在甲州判决是无效的,必须移到乙州异地审理。

最后赵玉裁定,降张俊为八品武将,回河北军路戴罪立功。

除了退还土地之外,罚俸禄半年,赔偿郑家丧葬费用总数两百贯。

张俊表示认同,于是这案子就落下了帷幕。

莱州一战,张俊本可以最少升到刘锜的身价,可惜贪婪之心让他断送了大好前程。

不过他的军事能力是有目共睹,假以时日还可以重头再来。

对年轻的张俊来说未必就一定是坏事。

在欧阳选拔的四大将领中,三大将领都挥了独挡一面非凡的军事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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