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新书(2/5)
对于华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,他已经做到了如指掌。
有着如此充沛的知识量,写一本历史类小说完全是绰绰有余。
不仅如此,蒲杰已经决定好了新书的题材。
历史类中的两宋元明小类,不,应该说是明朝的历史。
大明,乃是华夏史上最后一个由汉人建立的封建王朝。
它有太多遗撼的地方可以大书特书了。
最重要的是,在网络上,明朝有着足够的热度,以及值得争议的地方。
毕竟,‘强汉盛唐、弱宋刚明’可不是说说而已。
纵向看,在华夏数千年的封建王朝中,明朝可以说是继汉、唐之后的又一个历史高峰。
横向看,明朝一度领先于全世界。
各个方面的表现,在历代中都不是最突出的。
经济不如宋朝、繁荣不如唐朝、军事不如汉朝、领土不如元清。
但是结合在一起,明朝就是继汉、唐之后的又一强大帝国。
纵观史书,得位之正者,非大明莫属!
“明末,可是有着太多的遗撼了!”
打定了主意之后,蒲杰很快就离开了图书馆,回到了出租屋中。
拿出笔记本,开始谋划新书。
“首先,时间点选在明末,也就是崇祯年间,大概是十二年到十三年左右。”
崇祯十七年,明朝就灭亡了,肯定要留时间给主角发育。
这个时间,大概是五年左右。
当然,这只是初期规划,具体的时间,肯定要拉出了大纲之后再来推导。
“地点选定在江南,毕竟,这里钱粮富足,可以为主角快速起家提供帮助!”
“具体江南哪里,还有待商酌!”
“主角的身世的话,就选择奴隶吧!”
“毕竟,这皇帝他朱元璋乞丐做得,他满清建奴做得,李自成流寇做得,奴隶就做不成么?”
“对,就用奴隶来做主角,或者说是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家奴!”
“这也是一个噱头啊!”
“纵观启点书库上百万部小说,历史类数万部,还从来没有一本书是用奴隶做主角的!”
“嘿,今天我蒲某人就来开创这一先河吧!”
想到这里,蒲杰又将这个主意给记了下来。
时间、地点、人物三要素都定了下来。
接下来,就是大纲了。
何为大纲?
简单来说,就是一个故事的概述!
一本小说,想表达一个怎样的故事。
这,就是大纲了!
简单的大纲,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。
严谨的大纲,或许得写上几万字。
“这就是一个家奴走上造反当皇帝路的故事!”
简简单单的一句话,就概述了新书的主旨。
毕竟,写历史类小说,尤其是明末或是清代,主角要是不造反,那简直就是天地不容。
不是有句话么,‘穿清不造反,菊花套电钻’!
无论是民族大义也好,还是顾及读者的情绪也罢。
只要是以明末或是清代为时间线的小说,鲜有不走上造反当皇帝一路的主角。
搞定了大纲之后,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。
扩充大纲,将其变成更为详细的细纲。
首先,是第一卷,大概是二十万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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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主角为穿越者,其前世的知识作为金手指,身世设为读书人的后代,方便后期拉拢读书人这一阶层。
但正好碰上崇祯年间全国性的饥荒,全家逃荒,不得以,主角被卖入大户人家为奴,以此而谋生存。
第一卷的故事,便围绕着这个大户人家来开展。
其中的悲欢离合,使主角成长,甚至是初步建立班底。
卷末,主角不得以走上了造反的道路。
正好,启点一般都是二十万字上架,这里可以卡一个情绪节点。
上架之后,直接引爆这个情绪节点,一路高潮不断,成绩绝对很赞。
然后,就是各路角色的人物性格设计,正派反派、女主女副、兄弟手下等等。
接下来,就是第二卷,打天下!
主角与明末的崇祯皇帝、反贼李自成、四川张献忠、关外鞑子等各方势力之前的争斗。
这一部分,大概是在八十万到一百万字。
卷末,主角夺得天下,面南称尊,建立新朝。
第三卷,就是治理天下!
打天下容易,守天下难。
在这一过程中,主角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难题。
这一卷,蒲杰预计是五十万字左右。
第四卷,则是主角与西洋各国的周璇,以及恢复天朝上国的威严。
这一部分,大概是在五十万字左右。
“如此一来,整部小说的总体字数就控制在二百万左右,初步达到了系统的要求!”
“只不过,成绩能否达到三千均订,我就不敢保证了!”
看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迹,蒲杰挠了挠头。
哪怕是经过半个月的突击充电学习,蒲杰也没有太大的信心。
毕竟,三千均订已经属于小精品了。
跟一千来均订完全是两个层次。
想要达到三千均订这个层次,非得在剧情、人设、故事、情绪等方面都做到令读者满意的地步。
至于更高的层次,比如说万订大精品,或是几万订那种层次。
恕蒲杰无知,他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达到这一层次。
“大纲做好了,开搞开搞,先撸一万字出来,投给编辑看一下再说!”
放下心中的杂乱思绪,蒲杰擦了擦手,打开电脑,正式开始码字。
【第一章:崇祯元年】
【明史记载:崇祯元年夏,畿辅旱,赤地千里。】
【这年头,百姓的日子都不好过。】
【自万历末年以来,不到二十年时间,水旱蝗灾轮番而来,底层百姓苦不堪言。】
打开码字软件,蒲杰双手如飞,一个个字符出现在电脑显示屏上。
第一章,点出主角的出身,以及主角的年龄、前世,以及穿越过来之后的遭遇。
主角名为赵瀚,跟着父母、姐姐、妹妹一路从北直隶逃难来到天津,所见所闻,令来自现代社会的主角赵瀚感同身受。
为了活命,父母忍着悲痛,卖掉了年仅十四岁的姐姐赵兰贞,只为换得半斗陈年老米,为一家人换得活命的机会。
世事之艰难,可见一斑。
哪知道,刚刚得到活命的机会,就遇到了土匪。
抢走了主角一家正在熬的粥,还杀了主角的母亲赵陈氏,以及父亲赵士朗。
只留下了主角赵瀚以及年仅六岁的妹妹赵贞芳二人相依为命。
【昨日便秘,撑破旧创,血流如注。】
提升了身体素质之后,蒲杰只觉得手速得到了极大的提升。
仅仅只是一个上午,不到四个小时的时间,他就噼里啪啦写好了开头的一万字。
“呼....”
写完之后,蒲杰站起身来,活动了一下身体,双眼却是紧盯着电脑屏幕,很是满意自己的杰作。
草草吃过午饭,他迫不及待的重新坐回电脑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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