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要自首(2/3)
“
“早晨七点三十。”
“之后你是怎么做的。”
“我当吓坏了……”凌沧表现出非常惊恐地样子。
说起话來有些磕巴:“我……我在那傻站了半天……后來。
我……她儿子进來了。
看见她被杀了。
就要和我拼命……”
“你是怎么做的。”警察顿时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。
觉得这可能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凶案。
“我把他也给杀了……”
“你们两个发生搏斗了吗。”
“沒有……”凌沧说到这里。
咯咯笑了几声。
笑得警察毛骨悚然:“他才五岁。
根本打不过我。
我我把他举起來。
大头冲下往地上一扔。
他就脑浆迸裂了。”
如果不是顾及到工作纪律。
警察真想冲过去。
好好教训一顿这个禽兽:“一个几岁的孩子。
你也下得去手。”
“沒办法。
我要是不杀他。
他就……他就会报警。”
“可你现在不是还在警局吗。”
“因为我考虑过了……”凌沧看着对方。
缓缓说道:“反正我也跑不了。
这事儿做的也挺后悔。
还不如來这自首。
请求从轻处理呢。”
“你以为自首就是免死金牌了吗。”警察又用力拍了一下桌子。
震得整个房间产生了回响:“告诉你。
你的犯罪手段非常残忍凶狠。
不要指望能有任何宽大处理。”
严格來讲。
这句话是不应该说的。
警察在审问时应该用各种手段。
让犯罪嫌疑人交待出案情的全部经过。
这里面有几个要点。
其中很重要的一点。
就是不能用不容置疑的语气。
告诉犯罪嫌疑人不会得到任何宽大处理。
这个道理是十分明显的。
如果知道自己死定了。
绝大多数人都会拒不开口。
犯罪嫌疑人能够交代犯罪事实。
往往是因为抱着一线生机。
尽管可能十分渺茫。
不过这个警察实在被气坏了。
沒想到竟然有人会连孩子都杀。
“你忘了。”凌沧听到这句话。
却丝毫不感到紧张。
笑呵呵地提醒道:“前几天。
你们这里就发生一个案子。
具体情况和我差不多。
就因为罪犯自首了。
得到宽大处理。
判了个死缓。
虽然我不懂法。
不过我也知道。
死缓就是免死。
凡是判了死缓的。
基本沒有真被毙了的。”
几乎所有警察都知道这个案子。
登时愣在了那里。
沒想到现世报來的这么快。
当然。
做出那个判决的是法院。
而非警方。
在警方内部。
对那个判决结果持有不同意意见的不在少数。
不过按照规定。
案件提堂之后。
警方不能加以干涉。
审讯室里的空气凝滞起來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。
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警察质问凌沧:“这么说。
你是故意杀人的。
因为知道自首会减罪。”
“不。
我是看了报纸之后。
才决定自首的。”
“嗯。”警察点点头。
突然又问了一句:“你说。
凶手现场是在饭店。
那么有沒有目击者。”
“沒有。”凌沧摇了摇头:“当时还沒有正式开门营业。
连服务员都沒來上班。
整个饭店只有老板和她儿子。”
“你是怎么处理尸体的。”
“砍碎了。
放到几个编织袋里。
然后买了些汽油。
运到山里面烧掉。”
“山里什么地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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