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七十九章 被人告了(2/3)
“告就告吧……”凌沧耸耸肩膀。
满面无所谓地说:“放心。
我会准时出庭的。”
“好。”对方点点头。
拿出传票送达回证。
指了指末尾的地方:“在这里签个名吧。”
凌沧很潇洒的签了自己的名字。
随后问道:“还有事吗。”
“有些问題。
我们必须交代清楚………”顿了顿。
对方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某种程度上來说。
你并不是这个案子的被告……”
“难道还不是告我。”凌沧愣了一下。
不过马上就明白了。
按照国家法律规定。
民事诉讼的对象。
或是法人。
或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所谓“完全行为能力”。
是指心智健全。
年满十八周岁。
说白了。
正常人只要过了十八岁。
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法律责任。
而年满十岁。
不满十八岁。
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也就是说对自己的行为只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。
完全责任需要由监护人承担。
凌沧正属于这种情况。
在出山之前。
沒有明确监护人具体是谁。
來到明海一中后。
学校考虑到凌沧是孤儿。
很慷慨地愿意担当监护人。
其实学校这个“监护人”只是名义上的。
平常并不真的“监护”什么。
可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名义。
学校要为凌沧承担责任。
葛教授这一次的诉讼。
正是针对明海一中。
法院原本用不着给凌沧本人送传票。
不过他们都很想知道这个惹毛了著名教授的学生到底是何许人物。
所以还是來了。
“葛教授狮子大开口。
要求在主要媒体上连续刊登道歉声明。
并且支付一百万元的精神和名誉损失。”法院的人很好心地劝告凌沧道:“我们知道你的个人情况。
现在只有学校能对你负责。
所以你最好去和学校领导谈谈。
让他们代表你和对方私下接触一下。
最好达成和解……”
另一个人点点头:“事情闹大了的话。
你斗不过人家。”
这一番话已经很清楚的表明。
法院方面在诉讼双方当中倾向凌沧。
大抵因为凌沧属于“弱势群体”。
葛教授又有些小題大做。
凌沧笑了笑。
觉得世上还是有好人的。
同样是吃法律这碗饭的。
各人却也不尽相同:“谢谢你们。”
刚刚送走了法院的人。
一个老师就找上门來:“凌沧。
校长找你。”
过段时间就要开学了。
李校长提前返校工作。
却沒想到会碰上这么一档子事。
凌沧刚來到办公室。
他开门见山地说:“法院的人來过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凌沧点点头:“很抱歉。
给学校添麻烦了。”
“整件事情的经过。
我大致已经知道了。
你也不用告诉我。
不过。
还有件事大概是你不知道的。
那就是葛教授前些日子通过某些途径联系到学校。
要求开除你。”
“是吗。”凌沧确实沒想到这件事。
不由得冷冷一笑:“竟然和我这么一个高中生针锋相对。
这个葛教授的心胸可见一斑。”
“不谈葛教授的心胸如何……”李校长打量着凌沧。
一字一顿地问道:“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回答的。”
“想。”
“我拒绝了。”李校长缓缓摇了摇头:“我们学校的工作不需要向他葛教授负责。
他葛教授也沒有权利对我们学校指手画脚。”
“谢谢校长这么说。”
“结果呢……”李校长苦笑着摇摇头:“人家把我们给告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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