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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九章 被人告了(2/3)

“告就告吧……”凌沧耸耸肩膀。

满面无所谓地说:“放心。

我会准时出庭的。”

“好。”对方点点头。

拿出传票送达回证。

指了指末尾的地方:“在这里签个名吧。”

凌沧很潇洒的签了自己的名字。

随后问道:“还有事吗。”

“有些问題。

我们必须交代清楚………”顿了顿。

对方一字一顿地说道:“某种程度上來说。

你并不是这个案子的被告……”

“难道还不是告我。”凌沧愣了一下。

不过马上就明白了。

按照国家法律规定。

民事诉讼的对象。

或是法人。

或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
所谓“完全行为能力”。

是指心智健全。

年满十八周岁。

说白了。

正常人只要过了十八岁。

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法律责任。

而年满十岁。

不满十八岁。

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。

也就是说对自己的行为只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。

完全责任需要由监护人承担。

凌沧正属于这种情况。

在出山之前。

沒有明确监护人具体是谁。

來到明海一中后。

学校考虑到凌沧是孤儿。

很慷慨地愿意担当监护人。

其实学校这个“监护人”只是名义上的。

平常并不真的“监护”什么。

可也正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名义。

学校要为凌沧承担责任。

葛教授这一次的诉讼。

正是针对明海一中。

法院原本用不着给凌沧本人送传票。

不过他们都很想知道这个惹毛了著名教授的学生到底是何许人物。

所以还是來了。

“葛教授狮子大开口。

要求在主要媒体上连续刊登道歉声明。

并且支付一百万元的精神和名誉损失。”法院的人很好心地劝告凌沧道:“我们知道你的个人情况。

现在只有学校能对你负责。

所以你最好去和学校领导谈谈。

让他们代表你和对方私下接触一下。

最好达成和解……”

另一个人点点头:“事情闹大了的话。

你斗不过人家。”

这一番话已经很清楚的表明。

法院方面在诉讼双方当中倾向凌沧。

大抵因为凌沧属于“弱势群体”。

葛教授又有些小題大做。

凌沧笑了笑。

觉得世上还是有好人的。

同样是吃法律这碗饭的。

各人却也不尽相同:“谢谢你们。”

刚刚送走了法院的人。

一个老师就找上门來:“凌沧。

校长找你。”

过段时间就要开学了。

李校长提前返校工作。

却沒想到会碰上这么一档子事。

凌沧刚來到办公室。

他开门见山地说:“法院的人來过了。”

“我知道。”凌沧点点头:“很抱歉。

给学校添麻烦了。”

“整件事情的经过。

我大致已经知道了。

你也不用告诉我。

不过。

还有件事大概是你不知道的。

那就是葛教授前些日子通过某些途径联系到学校。

要求开除你。”

“是吗。”凌沧确实沒想到这件事。

不由得冷冷一笑:“竟然和我这么一个高中生针锋相对。

这个葛教授的心胸可见一斑。”

“不谈葛教授的心胸如何……”李校长打量着凌沧。

一字一顿地问道:“你想不想知道我是怎么回答的。”

“想。”

“我拒绝了。”李校长缓缓摇了摇头:“我们学校的工作不需要向他葛教授负责。

他葛教授也沒有权利对我们学校指手画脚。”

“谢谢校长这么说。”

“结果呢……”李校长苦笑着摇摇头:“人家把我们给告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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