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一章 千里长空聚萍踪(6/8)

可是神职人员讲授时,多托以神意,听来大失其真;吟游诗人的演唱虽然优美,有时也失之艰涩,所以,一种古老职业,遂应运而生,就是所谓的说书(说话)人。

说书人多出现而都市的酒馆茶楼,他们将历史故事、流行小说,取其精彩篇章加以编整,换上俚言俗语,使之浅显易懂。

有时为了增加戏剧性,自也会夸大事实,窜改原意,但听者明知如此,仍是听得津津有味,赏金反而因此更为丰厚。

由於说书人的流动性高,与雪特人习性相类,加上“雪特人是噪音与废话之友”、“有废话的地方就有雪特人”的民族特性,两相一凑合,使得雪特人成为说书的最适任人种之一。

就算是最严苛的评判,也不得不承认,雪特人的多嘴、夸张、吵闹,为说书增添不少色彩,但是,原本的说书先生,却对这群不请自来的同行,怒目以向。

理由无它,由於雪特人的大量加入,说书者从此也被归入下九流的低下行业,对於原本从事此业的其他人种而言,这当然是无妄之灾。

有雪敲打碗盘,引吭高歌,以吟游诗人的标准来看,他唯一的长处就只有声音大,至於五音不全、荒腔走板,自是不在话下,反正歌词具有爆炸性,客人听得眉飞色舞,哄堂大笑,也就是了。

人群中有知道李煜事迹者,听了这嘲讽意味极重的歌词,暗暗摇头,有些人甚至变了脸。

但雪特人天生缺德,众所周知,他若说书说得谦逊有理,哪反而是奇事一件了;而李煜行事又确有可议之处,三年来两面评价在人心。

加以非亲非故,眼见旁人听的高兴,当然是谁也不会出来冒此大不讳。

为了增加说书的趣味,说书先生往往杂用诸多技艺开场,或配合连环图,或唱数来宝,又或鸣奏乐器,五花八门未足而一。

有雪虽只是对兰斯说说典故,并非当真说书,却也以花鼓击乐来带起开场,算是雪特人最常用的开场俗套。

只听他高哼最後一句,尾音特别拉长……

“说李郎,铁胆好儿郎,英姿不凡神剑无双,秦淮河畔威名扬,赢得~~赢得~~赢得绿帽乌龟大王八~~~”

他刻意将“赢得”的音抬的高高,吊住听众的胃口,当人们引颈盼望时,这才猛地快速滑下来,“乌龟大王八”之声绕梁不绝,在哄然大笑中,场面整个热络起来。

听众固然听得有趣,但其中也不乏大皱眉头之人。

雪特人的说书戏剧性够,却由於该民族的天性,往往尖酸刻薄。

这倒也不是存心找打,只是雪特人总会觉得,热闹的纷争胜过无味的平淡,与其说些鸡毛蒜皮的琐碎话,还不如语不惊人死不休,“雪特人是动乱的根源”这句话在某层面上,有百分之百的真实性。

也因此,有许多案例证明,不少可怜的雪特说书人,只唱完开场,还没来得及正式开讲,就遭到愤怒的群众斩杀当场,这也使得该民族的死亡率再度提高。

“咚!”

拌声一停,但闻左侧一声响,却是那猛灌酒喝的男子,终於醉得滚跌下桌去,恰巧把头栽进空酒坛,在坛里闷打著醉嗝。

众人见状,又是一阵大笑。

有雪喝口茶,清了清嗓子,开始讲话。

“说起这李煜啊!

本是黑鲁曼南方小柄,唐国的王子,拜在陆游的门下,天生便是个用剑天才……”有雪仔细道来,说明李煜当年如何武功超群而意气风发,如何比武招亲而结怨;怎样惨遭下毒而家破人亡,又怎样全身残废而被赐死,其中紧张处,自不免加油添醋,说的活灵活现,彷佛他亲眼目睹全程一般。

在场听众大半都曾听闻此事,但多只知个模糊轮廓,此时听有雪这般说来,个个喟然而叹,觉得实是人间惨事。

有道是∶“雅人做俗事,再俗也雅;俗人做雅事,再雅也俗”,兰斯不愧是煮鹤焚琴的能手,听了故事,面不改色,只是一个劲地追问,“那美人呢?

不是还有个美人吗?”

有雪摇摇头,没好气的说∶“国家亡了,美人当然进人家後宫了。”

兰斯“哦”了一声,点头道∶“这样啊!

唉!

难怪叫做乌龟大王八了,死了还戴绿帽,李小子真是死不瞑目。”

一些景仰李煜的少年,给他这句话气白了脸,本欲发作,却顾虑到兰斯与说书的是一夥,索性不理他,只是催促有雪快说。

有人甚至刻意贴近兰斯看看,怀疑他是不是改装後的雪特人。

有雪道∶“如果就这么死了,那倒是乾乾净净,黑鲁曼鸿福齐天。”

兰斯愕然道∶“怎么李小子没死吗?”

有雪白了他一眼,似是责怪“怎么叫人家小子,真没礼貌”,道∶“自然没死。

非但没死,两年後,那李大公子重出江湖,也不知得了什么奇遇,一身剑术,只有比未伤时更厉害,把祖传的青莲剑歌练得出神入化,立刻闹了个天翻地覆。”

听众晓得接下来的是精彩部份,连忙屏息以待。

“李大公子一出江湖,立刻潜入黑鲁曼王城,刺杀仇人,但不晓得怎地,竟失了手,无功而返,嘿!

想那中都,戒备何等森严,能全身而退,单是这份身手,便已是第一流中的第一流。”

众人皆是默然,虽然都觉得这很了不得,但他若真是矢志报仇雪恨,却连这点本事都没有,那也不必重出江湖了,抹脖子变鬼还快些。

“黑鲁曼丢了这个大脸,自然誓杀他而後快,哪知海捕公文才发,又给李煜潜进王城,这一次,他剑法大进,悄没声息地刺杀了几名亲王,又将皇宫正殿的匾额斩为两段示威,大大地威风。

只是在离开是给破穹骑士撞个正著,一场恶战,李煜也讨不了好,在连伤百多名骑士後,重伤遁走。”

群众听得此事,这才有些耸动,特别是黑鲁曼人。

破穹骑士团是黑鲁曼菁英所在,高手如云,又兼之人数众多,几可说是三大中的首位。

能在其包围下逃出生天,已是千难万难,更遑论造成如此辉煌战果。

“乖乖,这么嚣张,黑鲁曼没能人了吗?”兰斯惊奇道。

“此後九个月,黑鲁曼广调高手,想趁他有伤在身,将之格杀,哪知李煜行踪飘忽,追捕者总是失诸交臂。

李煜反而在伤中游走各地,一面刺杀黑鲁曼高官大吏,一面剑试天下,从南到北,直入武炼,连败各地剑术名家一百四十三人,轰传江湖。”

有雪道∶“後来,黑鲁曼打算一面把这人逼离国境,一面大会国内高手,组成歼杀小组,合众人之力,致其死命……”

兰斯点点头,道∶“听来挺不错啊!

有什么问题吗?”

有雪微笑道∶“主义自然是不错,只是啊!

如果什么事都给他们料中,李煜早随唐国而亡,今日也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。”

听有雪这么说,兰斯一愣,想起早先所说,道∶“你说李小子曾三入王城,难道……”

有雪拊掌而笑,道∶“猜对了,就当众人以为李煜仍在武炼的时候,李煜不知用了什么神行法,越过层层搜索网,又杀入中都了。

不过,这次倒略有不同。”

“什么不同?”

“前二次,是偷偷潜入,这一次,可是光明正大的破门而入了。”

此言一出,众皆哗然。

兰斯不知这话有何特别之处,只见左右俱是一副难以置信的脸色,心下大奇,连忙出声询问。

有雪知他不懂,解释道∶“黑鲁曼王城中都,东南西北四城门俱是金属,材质特异,高的像座小山。

相传乃是神话时代,由天外陨星提炼而来,黑鲁曼定都筑城时,由高手匠人费尽无数心血建铸,再加四十九道结界护法而成,任是多厉害的神兵宝剑,也决难伤损分毫,是黑鲁曼的不落象徵,哪知道……嘿嘿!”

有雪乾笑两声,道∶“我听人说啊!

那日李煜驭剑飞来,直冲东方正门,遇著重门挡路,竟不稍停,反手就是一剑,幻化为三,守门将兵还没看清影子,那千百年来无人能伤的城门,竟给剜出了个长形巨洞,给人名符其实地破门而入。”

闻得如此神剑,兰斯又惊又羡,咋舌道∶“那接下来呢,又死了多少人?”

有雪不答,忽地沈默下来。

众人没有催快,隐隐约约,每个人都感觉到,接下来要说出的段子,必是惊天动地已极。

好半晌,有雪开口了。

只听他缓缓道∶“那一天,是黑鲁曼历五六二年,正月一日……”

包括兰斯在内,众人皆是难以置信地失声叫道∶“什么!”

兰斯虽钝,却也有个基础常识。

每年元旦,是一国天子率臣下祭天的重要节日,此事各国皆然。

以黑鲁曼而言,非但破穹骑士得要全数在场,一个不少,便连平日分据各地的五大军团长,也会带麾下高级将领回京,可说是黑鲁曼国内顶尖高手大集合的时候。

挑在这时去生事,岂非与送死无异。

“据当时亲眼所见的人转述,祭天之礼行至一半,几名天位强者已经察觉不对,东方忽地大亮,一道惊天剑气蔽日而来,直指第三军团长曹彬。

那曹彬是黑鲁曼王室第一高手,一身武功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,神拳无敌。

因为战功彪炳,所以刚从第四军团转任第三军团长,更兼任破穹骑士团该任团长,威能何等了得。

他见到点点青光袭体,竟不闪避,大喝一声∶『贼子休得猖狂』,纵身跃入青光之中。

两人在空中大战,对拆一百九十八招,霹雳雷吼,剑气冲霄,只震得场中人人失色,当拼到一百九十九招,曹彬技高一筹,一式“九仞爆雷”,轰溃青莲剑气,把李煜的兵器震脱了手。”

“後来呢?

有怎样了吗?”兰斯问的很急。

众人依稀可想像当日的情景,曹彬重拳如雷,轰破剑网,连李煜的剑也给震脱了手,他无兵器可用,又给曹彬乘胜追击,局面是险到了极点。

“那李煜见著猛招临头,不慌不忙,半空中把身子一仰,避过迎面重拳,曹彬待要变招下击,李煜左手已经抄回神剑,说时迟,那时快,他反手一挥,剑化为三,将那曹彬斩作三段,当场惨死……”

有雪放慢了声音,听众们只听得一个个心颤神摇,张大了口,说不出话来。

兰斯在一旁觉得好生奇怪,有雪把这事说的绘声绘影,彷佛亲眼所见,难道他当时也在场?

高手过招,除非特意炫耀,否则又有谁会预先喊出招数名,自惹劣势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页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E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