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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5章神曲大批发(2/4)

从花依珊的眼光来判断,虽然只听过梁腾的半首歌曲,但仅凭那半首神曲,就把电影已经初步确定的那些“配曲”,统统比下来了。

不怕不识货,就怕货比货啊。

一开始时,电影的配乐就好比人身上的“阑尾”,多它不多,少它也不少,所以花依珊没打算特别在电影配乐方面浪费太多的时间及金钱。

电影音乐方面的预算,花依珊主要打算用到“主题曲”上。

至于其它的配曲,凑合着用得了。

从某种意义上说,花依珊也不是完全不懂持家的纨绔。

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啊,如今电影的票房岌岌可危了,只剩下配乐方面,还存在着一线夺取“最佳音乐大奖”的希望。

形势迅速变化至此,花依珊自然也要顺应形势变化啊。

“与时俱进”的在电影配乐方面,加大投入。

如果不出现梁腾这样一个音乐奇葩,写歌怪才,花依珊争取海外“最佳原创音乐大奖”的努力,或许只是白忙碌一场。

然而携带着惊世神曲的梁腾出现了,这让花依珊看到了自己距离国际大奖前所未有的接近。

不利形势下的局部优势啊,如此明显。

花依珊再抓不住老天爷给她留下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,那就是她自己的问题了。

不能再怨天怨地,抱怨别人!





想通这一层关键之后,老实说,花依珊真的心动了。

所以内心尽管对于梁腾的德行存在疑问,对于他的词曲天赋,花依珊早在最初听闻半首神曲之际,就认可了。

果真能说服这家伙包下电影的所有音乐制作,花依珊觉得斩获“嘠那电影节最佳原创音乐”大奖的希望,就提高了不止百倍。

不知道这家伙要价高吗?

花依珊从没想过人家会免费帮你。

就算看在吴瑕的面子上也不会。

“梁老板写的电影主题曲,我很满意。

现在我看到的只是半首,如果梁老板能在一周内完成整首主题曲的创业,我可以按照网络当红歌曲《老鼠爱大米》卖出的价格,来给你付费。”

花依珊不再刻意绕开“电影主题曲”这个话题了。

之前特别强调电影票房可能惨不忍睹,这预测既是反映了客观事实,也是一种“价格谈判”的策略。

一般人见到电影票房本身都难以保证了,还会不顾现实情况,要求你出高价购买主题曲吗?

花依珊倒不是为了压低神曲的价格,只是也得提防梁腾“神曲在手”,无节制的要求她出高价。

后来吴瑕提议把电影的全部配乐都包给梁腾,这样一来,合作面广了,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作为“电影主题曲”的神曲,不可能贱卖也不可能贵得太离谱。

所以花依珊不再藏着掖着,主动开价,来试探梁腾的底价了。

吴瑕对于娱乐圈内的许多琐事,还真不太了解。

听花依珊报了价,吴瑕忍不住喃喃道:“《老鼠爱大米》是首网络歌曲吗?

那它最终转让版权卖了多少钱啊?

这么陋的歌名,估计也没卖多少钱吧?

参考它?

卖得太便宜可不行啊。

这是一部电影的主题曲,也是我心目中可以成为神曲的天才之作。

贱卖是种罪过,是对神曲的不敬!”

不等花依珊开口,梁腾插嘴说了一句:“我记得《老鼠爱大米》好像版权卖了五百万吧。”

吴瑕顿时不说话了。

花依珊的意思,应该是用五百万来购买电影主题曲的版权。

这个价,其实也在吴瑕一开始的预计中。

她原本是想在“底价五百万”的基础上,好好跟闺蜜谈判一下。

谈判结果乐观的话,溢价1.5倍谈到七百多万都有可能。

但花依珊已经有直觉电影扑街的概率高达九成,转而把精力花在争夺“嘠那电影节最佳原创音乐大奖”了。

这意味着,她最后绝对会请梁腾帮电影创作全部的配乐。

整体配乐,就不会要求你每首歌曲都达到“主题曲”那种超高水准。

但其它配乐就算比较逊,也会给出一个颇高的价格(具体还要谈)。

因此之故,在主题曲的转让价格方面,就不必抬那么高。

花依珊笑了笑:“吴瑕你不太关注从网络上走红的歌曲吗?

这首《老鼠爱大米》尽管听起来也没什么特别,但它火了就是火了。

它是火了之后才转让版权的,因而容易估价。”

“梁老板帮电影创作的主题曲,咱们都觉得超过很多火得不得了的歌曲。

但毕竟没投放市场之前,不晓得它是否真能爆红?

影坛和乐坛上,叫好不好座的例子,也不在少数的。”

吴瑕信心十足的道:“你说的是普通好歌的例子。

像梁董写的这种经典神曲,已经到了没有‘意外’之境。

它注定会火的。

而且不是一般的火。”

“我也看好这首歌,所以还没有经市场检验之前,就给出了五百万的版权转让费。”花依珊特别提醒一句。

吴瑕想了想,暗想梁董一开始便委托她代理音乐版权转让事宜。

现在他就算看到了意向购买方,也一句话不提钱,任由我来谈判价格。

这份信任不可辜负。

想到这,吴瑕干脆报了六百万的版权转让价格。

不管对方最后接不接受,吴瑕不抬一抬价格,就按照对方出的价卖掉“神曲”,给梁董的感觉就像你一点都没有尽到力。

抬了价,就算对方不答应。

也是你努力争取了的结果。

梁董也容易接受。

另外,这边你抬了价,对方最终仍按照之前给的价成交,那么势必觉得占了便宜了。

在接下来要谈的其它“电影配乐”的价格方面,自然会从优给你。

不会卡得太死。

但挺意外的,花依珊对于吴瑕抬到“六百万”的电影主题曲的报价,并没有太犹豫。

低头略作思考,便点头同意。

她只强调一点,只要保证在七天之内完成整首歌曲的创作,就按六百万的价格购买主题曲。

如果没意见,可以吃完饭后就拟合同,签转让协议。

签订了音乐版权转让协议后,可以立即转账。

一次性付款六百万也没问题。

花依珊表示她完全相信吴瑕。

一首歌真能卖出六百万的价格,梁腾有点喜出望外。

当然,他不是不知道有些歌星,单凭一首流行歌曲,就能让自己的唱片大卖几百万张。

那利润可是达到了几千万的级别。

因而花上几百万买歌,还是赚了,大赚特赚。

关键是,在没有跟你合作过,不知道你的歌能创造多少利润的前提下,鲜少有公司或个人肯砸几百万,去买一首歌的。

花依珊这种“优质买家”,如果不是吴瑕的关系,以及她本身对于歌曲有着特殊的要求,也不那么容易一首歌就卖出天价。

另外,梁腾的“神曲”来得容易啊。

别说卖出六百万,其实能卖个两百来万,梁腾就挺满足了。

毕竟脑里还有一大堆吴瑕会看好的“神曲”,如果能找到长期稳定的买家,梁腾真不介意给出“批发价”。

梁腾一本正经的对花依珊道:“你放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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