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6章太玄幻了(1/2)
梁腾的同事,因为当年手握巨款,却没有投资“魔都”的房地产而追悔莫及。
同事不知道,邻村还有整整一村人,由于向往更加美好的“人居环境”,结果,导致整个村子的村民都跟“财富”失之交臂哩。
人家演绎的,才属于真正的悲伤的故事。
那个村子,名为“麒麟村”。
“麒麟村”,原本整个村子都建在一座海拔几百米的大山的半山腰。
建在山中的村落,一般有个共同的特点,就是“交通不便”。
这个“麒麟村”的村民,除了极少数的部分人,留在村里种植林木,大部分村民都长年累月,跑到沿海发达城市“打工”。
就算是留在家里种树的村民,也不过头几年忙碌些。
一旦等到幼树成活、茁壮成长了,他们也到离家并不太遥远的圩镇上“打散工”,勤快异常。
基本上没有哪个闲着的。
“麒麟村”村民多年勤奋打工,家家户户都有了不少的积蓄。
于是,整村人心思就活洛起来了,想着离“圩镇”更近的地方,觅地建屋。
但以个人的名义,跑到挨近圩镇的农村购买“宅基地”盖房子,人家开出的价格,有点“居高不下”。
价高不算,都还属于无证的土地——保不住什么时候“相关部门”来一次“拆.违”行动,你买来那些田地建的房子,就危险了。
“麒麟村”的村民,虽然家家户户都有点闲钱,但也是辛苦得来。
都不愿意白白的砸在近圩镇的“农田”上,感觉安全得不到保障。
那怎么办呢?
“麒麟村”的陈村长就非常聪明。
仗着圩镇上的新任陈镇长,就是他们“麒麟村”出来的,他就非常勤快的一再跑陈镇长的门路。
当然,明面上,不会挑明了是仗着那点“关系”,就要人家拔地给你们建房子。
这说出去不好听。
陈村长找了个“冠冕唐璜”的理由——麒麟村深受“地质灾害频发”的恶劣环境之苦。
村民出行,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。
尤其是村民的孩子,由于村中连个小学都没有,读书要去距离山脚还有数公里远的邻村小学就读。
这小学生每天往返在“泥石流现象”频繁的山路,更危险。
陈村长找出这样一个理由,陈镇长感觉理由挺充分的。
也就开始积极活动,帮“麒麟村”物色“整村搬迁”的良地。
一开始,陈镇长帮找到的,是离圩镇大约6到7个公里的田地。
那些田地的拥有者也愿意出售。
但陈村长和一众村民去实地看了看那些地,感觉很不满意。
离圩镇6公里远也罢了,居然还地处一座“公路天桥”桥洞边上。
按照农村人.迷.信的说法,住宅建在如此巨大的一个“桥洞”之前,有多少的钱财,都不够“流走”。
当然,并非每个村民都属于迷信的类型。
但就算是不迷信的村民,既然其他村民有了异议了,他们自然也不会“唱反调”。
另外,即使不论风水的好歹,光看那计划中的安置地,离圩镇6到7个公里,仍然感觉有点远啊。
既然是要自掏腰包来购地建房,为啥不争取离圩镇更近的地呢?
最后还是陈镇长给力(关键是他也愿意为“麒麟村民”出力),又联系上了许多有田地离圩镇只有1.5公里的村民,愿意出售他们的地。
就这样,镇上出面,一共“敲定”了约40亩地,所有者均自愿出售。
陈镇长马上抓紧落实,跟总共40亩地的几十户村民签了协议。
然后,由镇上相关部门出规划图纸,扣除了相关的硬化道路所需的“公摊用地”,按照“麒麟村”一共128户人家来计算,大约每户可以购买70平方的“宅基地”。
本来嘛,陈镇长和陈村长都以为,可以征到50亩地以上,扣除掉兴建3米宽的村道,每户应该可以购买90平方的“宅基地”。
但最终只征到了40亩地,只能按照这个来出规划图纸,3米宽的村道不能窄了,再窄,小车出入都不方便。
公摊之外,剩下那些地128户平均一分,每户只能得到70平方的宅基地。
这也罢了,“麒麟村”的村民也没有什么不满意,128户,没有一户表态“退出”的。
那就按照每户70平方“宅基地”,一共128户人家,计算购地费用。
这一回陈镇长为了博取在老家村里的好名声,只按照征那40亩田地所需要的费用,再加上硬化40亩地的“村道”需要的资金,加在一块,就算出了总费用。
然后,拿这个总费用,分摊到一共128块“宅基地”上,计算出了每块“宅基地”的出售价格,在3万7千块。
加上后续办证之类的杂费,每块“宅基地”就卖4万元吧。
这相当于镇上并没有在这征.地安置“麒麟村”128户村民中,捞取有什么好处。
等于镇上就“搭建一个平.台”,帮你“麒麟村民”物色到好地,再由村民们出钱购买。
这次镇上行事,非常有良心啊。
“麒麟村”的村民们,也是皆大欢喜,整村人只不过合计出资500多万,就整体搬离了人居条件很差劲的山里,就算再不懂算数的人,感觉也非常划算。
陈镇长还找来陈村长跟几个精明的“麒麟村民”,请他们回去咨询整村人的意见?
愿不愿把在建在半山坡的“麒麟村”的原址的田地和老宅什么的,统统都出售给镇上?
镇上也不图这些劣地,能有大老板跑去投资建厂,只是单纯的从“麒麟村”的村民人身安全考虑。
如果128户村民,名下还拥有着“麒麟村”旧址的许多田地什么的,势必经常会在“老家”及“新居”之间,往返频繁。
这对于减轻“麒麟村民”身受“地质灾难”的威胁,也没有起到完全的扼制作用嘛。
镇上给出的方案,如果“麒麟村民”同意把旧村址的田地和旧屋,统统交由相关部门征.收,新村的那40亩地的500多万的购地及修路费用,就统统由镇上“报销”了。
还另外每户给予3万块的建房补助。
这就相当于,70平方的“宅基地”免费到手,还能有3万块钱领取。
按照当时的住房造价,3万块可以盖一层的房子了。
相当于镇上免费替你弄一层房子来居住。
代价呢?
就是要舍弃掉原来在山上“旧村址”的那点财产了。
这样一个提议抛出来后,“麒麟村”的村民们经过表决,绝大多数人表示同意。
毕竟在绝大多数村民眼里,“麒麟村”旧址的那些地,都不值钱的。
镇上愿意花大代价“盘”下它,应该算作陈镇长的功劳。
这就是验证“朝中有人好做事”真理的案例啊。
“麒麟村”的村民们,在挨近圩镇上的新村中,快乐的过了几个年头。
尤其是陈村长,更是心满意足。
不仅仅是他替村民们谋得了那么大的一个好处,备受村民们敬佩礼遇尊崇。
还因为,他在此次的“整村迁址”的过程中,捞到了比别的村民更大的好处。
当然,整个挑选“宅基地”过程中,公开透.明,不存在什么“私相授受”的猫腻——连陈镇长都不敢在购地分地过程中搞“猫腻”,陈村长就更不能上下其手了。
毕竟100多户熟悉的村民,眼睁睁盯着的啊。
你能乱来吗?
但陈村长促成这桩好事,“劳苦功高”啊,规划图出来之后,划分好的地块(每块70平方),都清楚的呈现在图纸之上。
村民们一致同意由陈村长第一个来挑选地块。
别小觑了这个“优先挑选权”。
优先挑选,可以挑到最好的地块。
比如挨近大马路的地啊,比如可以挑“三面光”的地啊。
后选的,只能剩下一些两面光的,还缩在了很里面的地块。
不过呢,陈村长多了个心眼,他看了镇上出的规划图纸,发现村民是分为128户(以具体的户口本为准),像他家两个儿子,因为已经分家了,大儿和儿媳孩子一个“户口本”,小儿跟父母一个户口,这就分成了两户。
但40亩的安置地中,扣除了村道用地,及一些不规则的地用作“绿化”,最后方方正正的规划出了一共129块,70平的标准“宅基地”。
这129块地皮,标准到什么程度呢?
直接就是宽5米,乘以14米的长度,正好是70平方每户。
一分不多,一分不少。
本来嘛,128户村民,有129块“宅基地”,多出的那块,村民们想着留给“陈镇长”的。
毕竟,他老人家虽然早早就搬到了圩镇上定居了,但他也是“麒麟村民”出身的嘛,在本村弄一块“宅基地”,也说得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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