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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7章大秘密(1/2)

意识到那样一个“可能”存在以后,“钟家”两个儿子的心情,就开始变得糟糕透了。

以前没太在意父亲钟任的财产情况。

因为“钟家”两个儿子一直都认为,父亲钟任这辈子赚了不少钱,但花钱也大手大脚,很快就“乱花”光了,颇有点实践钟任自己所称的“江湖财、江湖散”的宗旨。

因此,“钟家”两个儿子就产生出了一种“错觉”,感觉父亲似乎并没有什么财产。

也就是说,钟任“生前”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“月光族”的感觉。

他“百年”以后,估计也是没啥“遗产”好留给两个儿子“继承”的。

再一个,就是母亲没有患上“老年痴呆”这个顽疾之前,钟家的财权都学握在钟母手里的。

母亲当然是比较偏袒自己两个亲生儿子的。

因此“钟家”二子倒也没想过父亲钟任手里还能有多少“财产”可供支配?

这种情况下,钟家的两个儿子以前是真心没太在意父亲的“财产”现状的。

然而,世事无绝对!

这不,母亲居然患上了“老年痴呆”。

如此重病之后,当然不适合再去管理“钟家”的财务了。

“钟家”的财务管理大权,又重新返回到钟任的手里了。

如此一来,钟任应该又能积蓄下一定的财产。

再说了,就算不提父亲钟任的现金财产,单单看他的“固定资产”,就是报社内的那套属于他名下的“福利房”。

现在如果要出售的话,按照当地的市价,那至少也可以“套现”200多万。

因此,若要说钟任没有“财产”可供“继承”,那绝对不可能是真的。

说出去,亲戚朋友们也绝对不会相信。

哪怕“固定资产”的报社内那套“福利房”,已经被“钟家”两个儿子“瓜分”完了。

但真要追究起来,这事儿也可以弄它一个“没完没了”的。

原因很简单,程卿就算赶不及在“嫁了钟任”之后,也参与分配“报社福利房”。

但她的女儿,就是“钟任”的私.生女——则随时都可以有“继承”来自父亲钟任那边的财产啊。

按照法律上的规定:非婚生子女,跟婚生子女,享有同等的继承的权利的。

既然法律上都认可了“私.生女”的继承权利,那么,钟任和“程卿”的“私.生女”,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“追讨”属于自己的“继承权益”。

那可是法律规定她“应得的”。

其他人也剥夺不得他的“继承权”的。

她起诉不起诉,争不争财产,那是她自己需要“深思熟虑”的事儿。

别人也不会渗合进来。

那套报社.内的“福利房”,“钟家小儿”只“出售”自己的一半,就获利78万。

这个收益还算是少的。

毕竟一半房子只卖78万的话,整套房子156万而已。

这售价,远低于周边楼盘的逼近2万每平方的市价。

就算没办法再售出2万每平方的高价位了。

就参照在亲戚熟人间转手交易的方式,那报社的“福利房”固定资产也值个156万。

如果“程卿”和她那女儿就按照“报社”的房子价值156万,要求分割其中三分之一的份额,到时你分还是不分呢?

无论如何,那终归是一桩麻烦事儿!

“钟家”两个儿子也是想把一切“危机”扼杀于萌芽状态。

这才积极的支持“专业的侦探”去调查“程卿”有无诈骗的劣迹?



当时那个“程卿”和钟任的“私.生女”年纪仍小,顶多也就是不到三岁吧。

这样的小女孩,不可能任她的主观意愿来跟两位“同父异母的哥哥”争夺财产的。

如果有争家产的事儿发生,那一定是是“程卿”在打着女儿的名义来行事!

没有第二种可能了!

因此,专业的侦探把精力主要花在打探“程卿”的过往劣迹就没错了。

只要能掌握对方的一些把柄什么的,“钟氏兄弟”就有把握背后去找那个老女人谈判。

直接把对方给“逼退”了,剩下钟任一个人在那儿,也不必麻烦去做这个父亲的思想工作了。

这一调查,却调查到了令人感到震惊的意外事情。

那个“程卿”与钟任的私.生女儿,自打她断了奶以后,居然就不再跟随在生母的身边生活了。

当然,更不可能跟随在钟任的身边生活啊。

毕竟钟任一直都是在打着“公家”的工作的。

他一个有工作有家庭的大老爷们,更不可能去照顾一个“小不点”般的女娃娃。

有那么一段时间,那个出生不满周岁的小女孩,似乎就像“凭空消失”了似的,不再出现在亲戚朋友们的视线之中了。

那时恰逢程卿跟她那个“前夫”闹离婚。

于是甚至有好事者在胡乱猜测:是不是“程卿”这个恶.毒的婆娘把小孩子给卖给了“贩子”了呀?



离了婚之后,她一个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女人,也难养活一个“呦呦待哺”的孩子的。

说不定真有可能贪图那人.贩子的几万块钱,直接就把女儿给卖了呀。

受雇于“钟家兄弟”的专业的侦探,也打听到了上述的这样一种猜测。

于是更卖劲的去调查那个女孩子的下落。

专业的侦探当然有着普通人难以企及的“职业敏.感度”。

他知道,在“钟氏兄弟”的心目中,那个小女孩也是个非常关键中的关键人物。

也就是说,这个小女孩完全有资格来跟“钟氏兄弟”争夺父亲的财产。

因此,能确定她的下落,“钟氏兄弟”才好拟定专门针对她的“防范堵截”的策略啊。

那个受雇的侦探的确有两把刷子呀,起码很对得起“雇主”给开出的优厚的酬金。

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,居然让这位专业的侦探,查到了那个钟任和“程卿”的私.生女儿的下落了。

这个女娃娃居然真的被送给了一户有钱人家收养了。

但这事儿,还真怪不到“程卿”或者“钟任”的身上啊。

原因很简单!

因为真正把这个女孩子送走的,其实并非“程卿”!

当然更不会是钟任!

就连专业的侦探,还有“钟氏兄弟”等后来才知道真相的人们,无不震惊的发现一个真相——把女孩子送走的当事人,居然是“钟氏兄弟”的生母。

也就是现在已经陷入了“老年痴呆症”折磨的吴容!

侦探列举他所搜集到的大量证据,无不证明着,这事儿千真万确就是吴容做的。

在很早的时候,也就是那个小女孩生下来不到一周岁的时候,吴容就介入了这事儿了。

她通过游说“程卿”和钟任这两位当事人,终于按照她的意思,把女孩儿给“送”了出去了。

是的!

就是“送”!

而不是“卖掉”!

如果是真要把亲生女儿给“卖掉”,身为孩子生母的“程卿”,或许反而会坚定的反对女儿离开她的身边。

按照当时的情况,“程卿”忙着要跟“前夫”离婚,她本身又没有工作和经济收入,在如此“窘境”之中,她其实也不愿意眼睁睁的看着女儿跟她一块儿受苦受罪的。

而吴容替她介绍的一户愿意收养她女儿的人家,家庭条件确实非常之理想,并且那家人家的夫妻两位,脾气及为人都非常好。

程卿把女儿送给那样一对有钱夫妻来收养,其实没有什么好担忧女儿的未来的啊。

就那样,诸多的因素羼杂在一块儿,最终导致“程卿”和钟任思虑再三,还是点头同意把女儿送给那对有钱夫妻来抚养了。

……

上述的秘密真相,多年以后又被侦探翻了出来,“钟氏兄弟”知道以后,真正令他俩感到震惊无比的,并非其它事儿,而是他俩的母亲居然才是把那个他俩兄弟的“便宜妹妹”送走的“主事者”。

换句话说,“钟氏兄弟”惊讶之极——他俩万万想不到自己的母亲大人,居然从一开始就知道那个小女孩的存在啊。

换句话说,母亲吴容居然在小女孩降生之初,就知道了她的存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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