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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章:绿龙(2/3)

这意味着他这辈子都只能在银月骑士团呆着了。

你问他在银月骑士团呆着感觉如何?

唔……这个真的很难说。

刚开始的时候,他只是想先活下去,后面再想办法。

时间久了,他其实还是挺认同格雷的作风的。

不过……

“我觉得这个世界应该有正义,应该有人去坚守正义,应该有人惩罚恶人。

格雷做的是对的。

但我希望当我是恶人的时候,可以不受惩罚。

你懂的,人总想要为所欲为,血精灵也一样。”

整体来说,这段话就是他内心的真实写照了。

“我很乐意为正义鼓掌,但最好别跟我有什么关系。

特别是当干坏事的那个是我的时候。”

如果可以的话,他早就想离开银月骑士团了。

毕竟他跟其他人可不同,他是原先银月骑士团里仅次于格雷、凯瑟琳、薇薇安的强大战力。

如果没有誓约的束缚,他可以过得更舒服,就好像他加入银月骑士团之前那样。

后来,机会出现了,格雷出事了,身份暴露,危在旦夕了。

不去救格雷的原因有两个,一个是怂,怕死。

一个是他早就想离开了。

虽然即使他没有早想离开,也会因为怂而跑掉。

总之,事情就这样了,他跑了。

在格雷手下熬了四年,然后在格雷真正崛起的前夕,他跑路了,放弃了本来已经近在咫尺的荣誉与地位。

甚至放弃了堂堂正正以血精灵身份行走在人类世界的机会。

还有更糟糕的吗?

当然有。

那就是格雷成了巫妖王,而他成了大陆头号通缉犯。

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吗?

格雷权势滔天,而他,则必须忘记自己的过去,离开。

毕竟,跟任何之前认识的人联系,都有可能被出卖,然后被送到格雷面前。

哪怕他魔法再强也一样,因为来抓他的会是凯瑟琳、薇薇安,甚至白骨圣光教廷的巫妖们。

反正他谁也打不过就是了。

没办法,他只能逃了。

其实这种事情他之前也干过,就逃离族人的时候,就是如此。

这是第二次了,所以他可以说是驾轻就熟。

摊开地图,他很快选定了一个逃亡目标北方。

格雷的势力在南方,那他往北方跑就对了。

古斯塔夫帝国肯定是不行的,伦巴克帝国可以优先考虑。

“路途遥远,我首先得想办法解决沿途的问题。

毕竟,我跟人类接触太容易被识破了。

得想个办法解决。”

找帮手?

不,安德鲁想了一个更绝的办法。

伪装成普通血精灵,然后落到选定的奴隶贩子手里。

因为精灵奴隶贸易是违法的,所以,奴隶贩子一定会想办法把他神不知鬼不觉地运到伦巴克帝国。

这样一来,他就什么都不用想了,自然有人帮他解决。

甚至,因为血精灵金贵,所以沿途奴隶贩子吃的用的都不敢怠慢,更别提虐待了。

压根就没有的事情。

而安德鲁,只需要在抵达合适的地方之后,用用魔法把奴隶贩子解决掉就行。

事实上这种事他不是第一次干,以前,当他刚从血精灵的故乡逃出来的时候,经常这么干。

骗吃骗喝,隐藏身份,弄不好还赚钱。

毕竟奴隶贩子都挺有钱的。

本来整个计划都进行得很顺利,奴隶贩子费尽心思,找各种没人走的小路,安德鲁悠闲地呆在马车里。

几个月的时间,他们穿越了大半个大陆,终于来到了伦巴克帝国的境内。

收割的时候终于到了,安德鲁刚打开镣铐,准备洗劫奴隶贩子一番作为自己的新生活的资本的时候……他们被一头绿龙袭击了。

“所以,她到底是在哪个环节救了我?

佣兵团?

为什么我不记得有佣兵团这回事了?

而且我好像也没见过她。

如果见过,我肯定会记住她的。

毕竟,她长得还挺漂亮的。”

坐在床上,安德鲁都感觉自己的头隐隐地有点发疼了,大概是昏迷了一天一夜的缘故吧。

记忆中,他是在准备施法的时候,狠狠地挨了绿龙一尾巴然后昏迷过去的。

老实说,那一下是真的狠,没死安德鲁都觉得自己是走运的了。

想了半天,安德鲁也没想出一个所以然来,于是干脆躺在床上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。

……

伦巴克帝国的领地,可以说是与南部人类城邦,甚至北方的古斯塔夫帝国截然不同的地方。

这里绝大多数地方都是平原。

不过,平原多,并不意味着富饶,甚至很多时候恰恰相反。

这里所谓的平原,绝大多数都是荒漠、沙地、永冻土……总之,好地方少得可怜。

贫瘠,而且冷。

这其中最宝贝的,则是两片大草原,以及两条河。

按照领土面积算,伦巴克帝国是比古斯塔夫帝国还大的大帝国。

按照实用面积算,伦巴克帝国则只能跟以撒王国旗鼓相当。

甚至如果按照人口算的话,充其量就是一个伯特公国。

不过,如果按照战斗力算的话,又是一个古斯塔夫帝国的规模了。

甚至严格来说,伦巴克帝国比古斯塔夫帝国还要强大许多。

是的,就是这么一个地方。

武力强悍,穷,因为古斯塔夫帝国的隔绝,他对人类世界的影响可以说是微乎其微。

在绝大多数的时候,当人们考虑大陆上人类国度的时候,甚至都会刻意地将他忽略掉。

例如教廷,就从来没在这里设立过教区。

甚至如今的白骨圣光教廷也没有将势力延展到这里。

为什么呢?

因为这里的“人”,严格来说,并不完全是人。

除了正儿八经的人类之外,这里还居住着其他许多种族。

而且是光明正大地居住在这里的,享有公民权利的。

包括:矮人、狼人、兽人、独眼巨人、地精、哥布林,以及各种乱七八糟的,甚至连他们自己都叫不出名字的种族。

毕竟,他们不只混居,还混血。

以至于就连居住在这里的,纯正血统的人类,也被其他地方的人类冠以一个新的称呼“蛮族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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