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
第九百零五章 缙云战(四)(1/2)

上帝们慢悠悠玩耍,文华上帝忽然开口:“变化之道。

说来,这是陛下您擅长的风格。”

荀易从变化之中寻找破绽,和玄精上帝的作风类似。

玄精上帝有“幻天”称号。

他是天下幻术的源头,是幻想一道的大宗师。

他最擅长的,就是变化莫测的战术。

“易者,变也,阴阳之道,变幻莫测。

这小子以不动应万变。

当这个小世界进入寂灭期,他就可以将世界挽救回来,顺势插手入这个世界。

幽冥啊,你刚才也用过这招,你觉得他们谁能赢?”

幽冥上帝刚刚打出牌,已经轮到烈武上帝。

幽冥上帝瞧见烈武上帝利用文明横渡虚空,露出沉思之色考虑应对之策。

闻言,他随口应付说:“嬴?

荀易这小子不是个体。

他背后站着我们,他可能输么?”

荀易牵扯地神王,为烈武上帝分担压力。

烈武上帝又岂会没有相应的援兵?

再说了,萧凰还在呢!

很快,“主导权”落入宙光上帝手中。

上帝推动自己的文明攻击幽冥上帝,对他说:“那么上帝,我们不妨推演一下腾蛇的意图?

您作为冥府一方,朕来代替荀易执子。”

荀易小心谨慎,毕竟面对自家母亲。

在信心满满的背后,也拉着幽冥上帝重新进行对弈。

上帝对此,当然没有异议。

于是,二人在星海一角拍下战局,推演缙云界的攻防战

……

却说凡体荀易站在虚空。

看到世界目前的情况后准备离去。

就在这时,一片乌光从世界暗面升起。

肃穆庄严的冥府徐徐升起。

以三君王为首的诸神统统站在冥府上。

这些神灵都是刚刚死亡的天神。

被腾蛇之力转化为冥神,成为冥府的一份子。

因此,三君王成为诸神之首。

自动借助世界之力成为六重天的太元神人。

“三位太元神人?

有点麻烦啊。”荀易这边没有任婰在,青龙神等人的战力都不够用。

他和烈融准备离开,但三君王得到世界加护后信息膨胀。

其中一人对荀易邀战:“天庭的福神,可敢来冥府一战!”

荀易本来想要离开,听到呼喊声扭头看向那尊君王。

冥府三君,对应三种截然不同的死亡概念。

第一位,象征寿终正寝的命终之死。

第二位,象征天灾祸害的横死。

第三种,是杀戮的死亡。

刚刚说话的正是第二位君王。

他象征天灾之厄,是冻死、疾病、瘟疫等致死因素的结合体。

因为他常年覆盖在寒冰风雪中,又被称呼为“寒苍君”。

荀易目光看过去,笑眯眯说:“打架?

你们找我这个凡人干嘛?

我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,你们好意思动手么?

而且,你们跟我这个凡人斗,是不是太掉价了。”

凡人?

手无缚鸡之力?

眼看着荀易站在太虚之中,脚踏祥云之上。

而且还能在没有空气的环境随便呼吸。

这是凡人能做到的?

“凡人,大司命……或者说天官阁下,您是不是太看不起我们?

认为我们不了解你的情况?

您发下宏愿以凡人之体,意在福德上帝之位。

您虽然没有神力,但功德神的先天神通可没丢下!”

没错,功德神最让人在意的,不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天赋神通么?

三位君王率领诸神围过来,荀易眼看不能善了,也起心思想要看看这些人的手段。

“主神,要不要我们帮忙?”暗中潜伏的泰乙界诸神暗暗传话。

“不用,你们先等等。

烈融,你抱着丹参,一会儿有人想要暗算我,直接放狗咬人。”

荀易走出烈融的火云,站在虚空,背后自动有功德树贯通太虚,呼唤天庭的道光凝聚功德神通。

“草木皆兵。”荀易手一划,面前无数青叶碧草浮现,化作各种道兵天将包围诸神。

三君王看到这些天兵,吩咐身边冥神们:“你们去应付这些小兵,我们三个去抓人!”

抓荀易,这可不是一个轻松的伙计,三位君王心惊胆战包围荀易。

荀易一副笑脸对人,暗中对孙戬说:“一切交给你了。”荀易马上脱身,将身体交给孙戬来掌控。

“你也太快了吧?”但孙戬在诸神追过来的时候便有所明悟。

他和荀易认识这么久,哪里不晓得荀易的脾气?

因此,孙戬早有准备。

在荀易的魂魄放弃主权时,主动接受身体。

“剑王之铠。”孙戬的战魂掌控身体,马上用自己的力量在体表形成一层金色铠甲。

并且用帅气的姿态,将面具合上:“三位冥神吗?

虽然不想做什么弑神的勇士,但我们家那人撂担子不干,我也没办法。

如果你们三个愿意自动回避,我可以不杀你们!”

孙戬很狂,但他有狂的资本。

曾经经历过一次先天金德之神领悟的他,早已经不算是凡人了。

他的战魂中暗藏神性,一般天神都不是他对手。

“剑王之铠,不觉得有点弱了么?”荀易潜入眉心识海,进入三尸天尊开辟的一座神宫中。

随便扭头,看到孙戬覆盖在体表的战铠。

比起孙戬用神性凝结的“白帝之铠”,这套“剑王之铠”分明就是新手期的象征嘛。

他一步步走入神宫,在某座寝殿歇息。

目前孙戬和申威陪着三尸天尊一起修行。

天尊以自身大能为,在荀易的眉心祖窍中开辟一座神域。

这里,是荀易的精神力量都不可轻易靠近的地域。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章 回目录    收藏 下一页
EN